郧阳区青龙泉社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EPC第二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郧阳区青龙泉社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EPC第二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郧阳区青龙泉社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EPC)(第二次)(HBYY-******SZ-*********)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YY-******SZ-*********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郧阳区青龙泉社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已由十堰市郧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郧发改审批[2023]4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隆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十堰市隆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金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郧阳区杨溪铺镇刘湾村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是青龙泉社区的绿化种植、景观改造、铺装改造提升及配套水电设施改造等,项目涉及改造范围约******㎡,其中景观节点改造面积约*****㎡,经济作物改造面积约******㎡,道路景观改造总面积约*****㎡,主要分布在纵一路、纵二路、纵三路、纵四路、横一路、学林路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郧阳区青龙泉社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EPC)的初步设计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和该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4-26
合同估算价:1407.31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须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近 3 年内(自 2021 年 3 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业绩:承接过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绿化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绿化工程EPC业绩或绿化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官方网站中标公示网址链接等证明资料)(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投标人为联合体的,任意一方提供均有效)。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附录;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②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 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③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 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④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 2 个。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 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 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3月23日至2024年03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6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①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②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③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采用评定分离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市隆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金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茶店镇郧阳经济开发区天马大道385号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路街道北京北路99号19幢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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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张勇生
联系人:
付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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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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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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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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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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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2024年03月22日
备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设施 提升工程 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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