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污水处理设施(二次)招标公告

2015年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污水处理设施(二次)招标公告

淮阴区2015年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污水处理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受淮安市淮阴区渔沟镇人民政府、淮安市淮阴区老张集乡人民政府、淮安市淮阴区棉花庄镇人民政府、淮安市淮阴区王兴镇人民政府、淮安市淮阴区刘老庄乡人民政府、淮安市淮阴区丁集镇人民政府、淮安市淮阴区袁集乡人民政府、淮安市淮阴区南陈集镇人民政府、淮安市淮阴区码头镇人民政府、淮安市淮阴区赵集镇人民政府、淮安市淮阴区凌桥乡人民政府的委托,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就淮阴区2015年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污水处理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淮阴区2015年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污水处理设施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YQZFCG-招标-********4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预算:

分包一:运北片8个村污水处理设施采购项目(淮阴区渔沟镇韩圩村、淮阴区老张集乡金星村、淮阴区棉花庄镇军田村、淮阴区王兴镇安庄村、淮阴区王兴镇练湖村、淮阴区刘老庄乡郑河村、淮阴区丁集镇丁集村、淮阴区丁集镇七一村),预算价人民币247万元;

分包二:运南片6个村污水处理设施采购项目(淮阴区袁集乡桂塘村、淮阴区南陈集镇双庄村、淮阴区码头镇郑台村、淮阴区赵集镇高堰村、淮阴区凌桥乡豆办集村、淮阴区吴城镇头庄村),预算价人民币153万元;

具体采购需求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

3.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根据采购人要求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营业执照中须有相关生产或经营范围;

(3)投标人需具有住房及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4)投标人需具有住房及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二级及以上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

(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7)拟派项目经理自2015年6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8)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成功完成过的同类生活污水处理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9)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并需提供2015年6月份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金证明;

(10)投标企业完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投标。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满足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两个分包,但只能中其中一个分包的标。

说明: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整个招标过程中,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组织评委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注:具体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部分第24.2条。

4.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和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阴区版块发布,招标文件由投标人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阴区版块免费下载。
咨询人:王女士 电话:135*****976

特别提醒:各投标人如果未连续登陆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阴区版块查看采购信息的,若采购信息发生更正或修改,因投标人未能上网查看,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6年6月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淮阴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205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 张女士 电话: 159*****285

 6.本项目由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考察,考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35*****976

7.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分包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淮安市淮阴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在开标前到307室换据(保证金交纳方式:自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以电汇、转账方式进账)。

开户名称:淮安市淮阴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淮安市城北支行

开户账号:***************(注明招标编号及用途)

(2)履约保证金:

  ①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中标人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前,向分包内各需求乡镇分别提交实施项目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②如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未履行响应文件中的承诺,采购人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③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履行完毕后28天。履约保证金应在有效期满后3工作日内退还给成交投标人,不计利息。

如果本地中小企业(标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在本次招标项目中中标,可携带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自行至江苏银行淮阴管辖支行办理政府集中采购融资业务。

8.本次公开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人及地址:

淮安市淮阴区渔沟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邵先生 电话:138*****078

淮安市淮阴区老张集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8*****733

淮安市淮阴区棉花庄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5*****702

淮安市淮阴区王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35*****231

淮安市淮阴区刘老庄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傅先生 电话:134*****598

淮安市淮阴区丁集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蒋先生 电话:135*****188

淮安市淮阴区袁集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51*****288

淮安市淮阴区南陈集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汤先生 电话:139*****068

淮安市淮阴区码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58*****183

淮安市淮阴区赵集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史先生 电话:151*****526

淮安市淮阴区凌桥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8*****933

淮安市淮阴区吴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9*****363

联系地址:淮安市淮阴区渔沟镇人民政府、淮安市淮阴区老张集乡人民政府、淮安市淮阴区棉花庄镇人民政府、淮安市淮阴区王兴镇人民政府、淮安市淮阴区刘老庄乡人民政府、淮安市淮阴区丁集镇人民政府、淮安市淮阴区袁集乡人民政府、淮安市淮阴区南陈集镇人民政府、淮安市淮阴区码头镇人民政府、淮安市淮阴区赵集镇人民政府、淮安市淮阴区凌桥乡人民政府

(2)代理公司联系人及地址:

招标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35*****976

开标现场事项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8052350234

联系地址: 淮安市大治西路22号三楼招标代理部

邮编:22300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污水处理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