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涝区系统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
盘山县涝区系统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
【发稿时间 :2024-03-22 阅读次数:】
公示内容 | |||
项目编号: | GC211*****240********** | 项目名称: | 盘山县涝区系统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03-22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03-25 |
发布媒介: |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 盘锦市) | ||
本项目评标工作于在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县分中心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如下: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单位名称 | 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省水务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杨祎 | 刘锋 | 赵玉生 |
注册资格 | ********* | ********** | B091*****106 |
证书编号 | 河流泥沙及治河工程正高级工程师 | 水利工程高级工程师 | 水利高级工程师 |
投标报价(元或%) | *******.0 | *******.0 | *******.0 |
工程工期 | 16日历天 | 16日历天 | 16日历天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企业资质 | 水利行业甲级并且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 水利行业甲级并且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 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甲级并且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
评审得分 | 91.42 | 85.23 | 84.78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招 标 人: | 盘山县农业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 地址: | |
联 系 人: | 何巍 | 联系电话: | 137*****456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金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
联 系 人: | 李迎春 | 联系电话: | 131*****796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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