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2招租公告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店面

3.22招租公告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店面

招租公告

一、标的的基本情况

标的基本情况

标 的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39号物资集团写字楼东侧朝南第二开间店面及阁楼,面积为160㎡,三年租赁权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43号2#楼一楼店面,面积为90㎡,三年租赁权

履约保证金

第三年月租金的三倍

*****

租赁用途

非餐饮业的商业

餐饮

免装修期

一个月

租金收缴方式

按月支付

按月支付

递增

递增3%

递增5%

租赁底价及递增

7360元/月(46元/m/月)

8100元/月(90元/m/月)

承租方资格

为自然人或法人,应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为自然人或法人,应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优先权

备注

-

因原租赁方原因造成租赁标的延迟交付的,出租方不构成违约。超过六个月无法正常办理移交的,双方(中标人、出租方)可取消标的成交结果,均无需承担责任。

二、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以标的原租户移交后的的空间、状况、面积出租,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2、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卫生。

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不得整体转租,若需转租部分面积,须征得招租人书面同意批准。

5、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书面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6、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三、招租公告:

公告自2024年3月22日起,期限15个工作日。拍卖会时间详见拍卖公告,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思进拍卖有限公司领取相关竞价文件。

四、咨询电话:

联系人:王先生 郑先生;

联系电话:137*****349 139*****867

监督电话:0593-*******

地址:湖东路64号18座二楼。

福州达茂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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