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色尼区洛麦乡那布村乡村振兴先行示范村建设项目监理比选公告

那曲市色尼区洛麦乡那布村乡村振兴先行示范村建设项目监理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那曲市色尼区洛麦乡那布村乡村振兴先行示范村建设项目监理,已由那发改农经〔2024〕18号文件批准建设,比选人为: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政府。本项目通过比选方式确定监理中选人,诚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2.1工程规模: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新建7M车行道的混凝土道路*****.50m2,新建4M宅间道路的混凝土道路1780.00m2,新建人行道*****.34m2,安装29盏太阳能路灯(4.5m14盏、6m15盏));新建混凝土硬化路面1773.00m2;新建晾晒场硬化*****.71m2;新建公共卫生间2座,面积分别为43.50m2、21.90m2;新建截洪沟239.00m;给水管网9875.00m,雨水管网2902.00m,排水管网7705.00m;新增400kva变压器一个;新建100kva变压器一个(含15户电网入户1项);新建升旗台1处;新增20套垃圾桶。

2.2建设地点:色尼区洛麦乡那布村;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资金已落实;

2.4比选范围:该项目工程施工阶段及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包括各阶段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信息、合同管理及现场施工协调工作。

2.5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2申请人须符合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文件要求。(区内企业除外)

3.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四、申请人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3月23日至2024年3月25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30分前到那曲市色尼区那曲镇塔恰拉姆小区A区36-1报名。

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代理公司留存)到上述地点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若不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

(2)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

(3)区外企业提供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截图。

4.1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五、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申请人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10时00分;

5.2递交地点:那曲市色尼区那曲城投酒店三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色尼区政府新闻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政府

联系人:秦女士

联系方式:193*****920

代理机构:四川海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191*****762

2024年3月22日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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