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赣0424破3号九江澜庭工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须知

2024赣0424破3号九江澜庭工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须知

九江澜庭工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须知

各债权人:

江西省修水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3月21日裁定受理九江澜庭工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3月19日指定江西坚白律师事务所担任九江澜庭工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为保证债权申报工作顺利进行,管理人现就申报债权时的相 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债权申报期限

江西省修水县人民法院已于2024年3月21日发布关于“九江澜庭工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公告。为保障各债权人权益,请各债权人在江西省修水县人民法院规定的申报期限内(2024年4月23日前)完成债权申报。

二、债权申报范围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债权是指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时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2024年3月21日)视为债权到期;

2、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2024年3月21日)起停止计息;

3、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情况,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5、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6、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可就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7、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8、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9、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10、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11、法律规定其他可以申报的债权,债权人应当予以申报;

12、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和人民法院的裁定,本管理人是负责本次破产清算中接受债权申报的唯一法定机构,各债权人应按照本须知的要求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向除管理人外的其他机构,如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的,不视为有效申报。

三、未申报或逾期申报债权的法律后果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未申报或逾期申报债权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

1、债权人未申报债权,不得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2、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已分配的财产不对其补充分配。即使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仍不再补充分配,且债权人还应该承担因审查、确认补充债权而产生的相关费用(按照财产案件诉讼费标准计收)。

3、如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执行,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债权人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债权人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4、如债务人进入破产和解程序,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在和解协议计划执行期间债权人不得行使权利;债权人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和解协议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四、债权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如实、详细填写《债权申报登记表》,提 交完整、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应提交材料如下:

债权人为【企业、其他组织】的:

1、附件材料(各一份,示范文本由管理人提供),以下材料须填写完整,不得留白:

附件一

《债权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二

《债权申报登记表》

附件三

《债权形成过程及计算方式说明》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五

《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需委托时提供

附件六

《送达地址及银行信息确认书》

附件七

《承诺函》

附件八

《参会信息采集表》

附件九

《送达回证》

2、债权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债权人现场进行债权申报的,请携带营业执照原件以便管理人核对; 以邮寄形式进行债权申报的,由管理人先行接收申报材料,确定时间后统一通知债权人携带营业执照原件以供核对。

3、证明债权事实的相关证据材料的复印件一份。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生效裁判文书、合同或协议、履行合同的证据、付 款凭证、银行凭单、对账单、收货单、收据或发票、往来函件、权利登记证明文件等;相关权利已经得到生效裁判文书确认的,还应当提交裁判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申报人申报的债权还有其他债务人的,应当说明其他债务人的履行情况。债权人现场进行债权申报的,应当提交证据原件或与证据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以便管理人核对;以邮寄形式进行债权申报的,由管理人先行接收申报材料,确定时间后统一通知债权人携带证据原件或与证据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以供核对。

(二) 债权人为【个人】的:

1、附件材料 (各一份,示范文本由管理人提供),以下材料须填写完整,不得留白:

附件一

《债权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二

《债权申报登记表》

附件三

《债权形成过程及计算方式说明》

附件四

《授权委托书》 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需委托时提供

附件五

《送达地址及银行信息确认书》

附件六

《承诺函》

附件七

《参会信息采集表》

附件八

《送达回证》

2、债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债权人现场进行债权申报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以便管理人核对;以邮寄形式进行债权申报的,由管理人先行接收申报材料,确定时间后统一通知债权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以供核对。

3、证明债权事实的相关证据材料的复印件一份。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生效裁判文书、合同或协议、履行合同的证据、付款凭证、银行凭单、对账单、收货单、收据或发票、往来函件、权利登记证明文件等;相关权利已经得到生效裁判文书确认的,还应当提交裁判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申报人申报的债权还有其他债务人的,应当说明其他债务人的履行情况。债权人现场进行债权申报的,应当提交证据原件或与证据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以便管理人核对;以邮寄形式进行债权申报的,由管理人先行接收申报材料,确定时间后统一通知债权人携带证据原件或与证据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以供核对。

五、填写申报材料的注意事项

1、 申报债权的金额必须明确具体 (同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个 债权总额),外币必须转换成人民币计值,汇率以2024年3月21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交易中间价为准。

2、利息债权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21日,利息金额的计算必须注明计算依据并附计算说明。

六、申报方式

(一)现场申报

申报地址: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城南秀水大道3号修河天街21栋江西坚白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何律师,139*****686

(二)邮寄申报

收件地址: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城南秀水大道3号修河天街21栋江西坚白律师事务所。何律师收,139*****686

注:请债权人在邮寄单注明“九江澜庭工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字样,并保留邮件寄送底单。管理人将在收到申报材料之后再确定时间核对申报材料原件,申报人未能在管理人确定的时间内提供证据原件以供管理人核对的,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七、特别提示

1、本次债权申报不构成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等)的重新有效确认。

2、本《债权申报须知》只是针对债权人申报债权时注意事项及风险告知的特别提示,文本中加粗字体请债权人予以合理关注。本须知不视为出具给债权人的法律意见。

3、债权人可考虑必要时在法律专业人士的协助下申报债权。

4、债权人虚假申报债权或提供虚假申报材料,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管理人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追究其法律责任。

5、本须知及风险告知书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人民法院司法文件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

九江澜庭工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

1、债权申报示范文本个人版



附件
九江澜庭工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债权申报示范文本.docx 下载
,九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破产清算 申报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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