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说明
宁夏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承建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需用450KW柴油发电机组一台、150KW柴油发电机组一台。品牌限定在康明斯、潍柴、上柴、玉柴品牌范围内,其中潍柴(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玉柴为必报品牌。现决定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诚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经济实力、生产经营范围、良好信誉和良好售后服务能力的企业参加投标。
2. 招标内容
2.1招标编号:NXCC-ZB-2024-010
2.2招标内容:招标设备种类、规格见公告附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配置要求 | 单位 | 数量 | 收货地点 |
1 | 柴油发电机组 | 450KW | 配置预加热设备及油箱 | 台 | 1 | 吉木乃口岸 |
2 | 柴油发电机组 | 150KW | 配置静音箱、预加热设备及油箱 | 台 | 1 | 吉木乃口岸 |
1、为水泥稳定土搅拌设备配套使用柴油发电机组。 2、柴油发电机组配置的发动机为康明斯、潍柴、上柴、玉柴等知名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3、柴油发电机组必须能够为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长时间提供稳定、连续、充裕的动力电源,必须能够适应野外施工恶劣的工况条件。要考虑当地极寒天气、野外风沙较大等因素,配置的水箱、散热系统、三滤等必须能够在极寒、风沙较大等环境下正常、连续的施工。 4、柴油发电机组正常工作状态下产生的噪音必须达到国家环保要求。 注:以上要求为设备的基本要求,其它技术参数及配置按投标单位目前最稳定、最成熟的技术参数进行配置,且便于操作和出现故障以后的维修工作。各报价单位需要考虑哈萨克斯坦的国情、极寒天气、施工现状、售后服务、配件供应、维修不便利等因素,提供适合当地国现状的设备进行报价。 |
2.3招标物资质量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柴油发电机组应符合《高电压柴油发电机组通用技术条件》(GB/T
*****-2014)的规定,
(2)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及配置按投标人目前最稳定、最成熟的技术参数进行配置,且便于操作和出现故障以后的维修工作。各报价单位需要考虑哈萨克斯坦的国情、极寒天气、施工现状、售后服务、配件供应、维修不便利等因素,提供适合当地国现状的设备进行报价如果规范、标准、图纸要求适用于同一种情况,则以标准高者为准。
2.4交货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木乃口岸。
2.5计划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日期为定标后5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销售企业。
3.2纳税人身份要求:
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3供应能力要求:
投标人近1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每年同类产品生产销售大于等于30台。
3.4财务能力要求:
生产厂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且具有良好的资金运转能力。(附近两年财务报表)。
3.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提供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相应产品《检测报告》和《合格证书》;各项指标均必须满足招标方技术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地方及行业最新颁布的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
3.6供货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近两年(2022年1月-2023年12月)类似供货业绩(附合同扫描件、发票)
3.7履约信用要求: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上要求均提供网站查询页面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5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页面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5日内)。
3.8其他要求:
(1)未被宁夏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列入不合格的供应商名单。
(2)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报名确认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宁夏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致电报名,并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等相应资质资料在宁夏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http://jc.nxcc.com)进行注册,注册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号。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完成注册并报名成功的投标人,经招标人确认通过后,可通过本公司招标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6.1 本次招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伍万元(¥
*****元)作为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保证金在2024年3月25日下午17:00前交至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宁夏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悦海支行
6.3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未中标单位保证金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按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期限无息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 投标采用宁夏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http://jc.nxcc.com)线上投标,投标文件上传招采平台截止和开标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下午16:00(如开标时间有变动按招采平台设定时间为准)。
7.2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按采购平台约定时间前进行报价及投标书(扫描成PDF格式文件)的上传至招采平台。
7.3 投标逾期未进行线上投标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标前会议,不组织现场考察。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xcc.com)以及招标采购平台(http://jc.nxcc.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六盘山路396号育成中心三期5号楼306室
联系人:赵先生、宋女士
电子邮件:csb@nxjtjs.com
宁夏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