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亦克乡0.5万亩国家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招标公告
叶亦克乡0.5万亩国家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民丰县叶亦克乡0.5万亩国家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已由上级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民丰县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及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该工程水利措施分2个标段第一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防渗1支渠、9斗渠4.9km,配套建筑物50座。第二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防渗2支渠、3斗渠、6斗渠4.2km、建筑物46座,农业措施划分为1个标段,第一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壤改良2000亩、田间道路5.83km。
3、投标资格
3.1(1)施工标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相应资质的投标企业,并具有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疆水利厅核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等;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二级及以上(疆外企业项目负责人需为一级)水利工程施工建造师证书,具有二年以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经历及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施工管理业绩(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方出具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上述工程项目施工的能力(以上证件须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
(2)需提供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质量和安全管理人员证件,且拟派出人员须是经过水利厅信息登记的人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上述相关证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于2016年5月12日至2016年5月18日12:00之前【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和田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田地区住建局3楼),时间:2016年6月2日10时30分,地点为:和田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田地区住建局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报名联系方式
发包人:民丰县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梅风 联系电话:0903—*******
201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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