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招标公告
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招标公告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3〕1005号)和《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六批)的通知》及云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征求2023年云浮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任务及资金分配方案意见的函》(云农农函〔2023〕18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遵循整合优质资源、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我市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条件公告如下:
一、培训任务与要求
我市2023年需培育高素质农民180人,培训项目专项资金54万元。项目培训内容:(1)、每一期培训班要在中央或省(市)级主要媒体刊播至少一篇综合性报道。(2)、对学员开展综合素养、专业能力、能力拓展3个模块课程教学;组织学员到2个以上涉农高校、国家(省、市)现代农业产业园、生态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或省级认定的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基地(以上统称实训学习基地)进行实训、参观、交流和学习。聘请实训学习基地相关人员授课,介绍基地规模特色、运营模式、发展规划等相关内容,提升高素质农民的现代农业经营管理水平。(3)、建立培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培育对象库、师资库、基地库达100%;利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实行信息化管理和服务,100%以上培育对象及时在线填报信息;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6天);参训学员评价率:≥90%,对培育基地和师资的满意度:≥85%;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无。
二、培训机构遴选条件
1.培训机构已列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培训机构目录;并愿意在农业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科研开发、推广和教学能力;
3、具有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拥有多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经验,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丰富齐全,能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办〔2022〕72号)的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资金使用计划和详细的培训方案。
4、具有必要的培训场所、专业教师、现代教学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且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对精品课程具有做好课件、录像、编辑等整理工作的能力,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
5、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等;
6、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7、中选单位须按规定发放本次遴选邀请专家费用。
8、被遴选出的培训机构不得分包、转包培育任务等违规行为,如发现培育机构出现分包、转包培育任务等违规行为,则取消当年培育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上一年度存在培育项目验收不合格的或未按期完成验收且应承担主要责任的培育机构,不得承担本年度的培育任务。
三、遴选程序
1.提交材料。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请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形成全面详细的申报材料(包括机构资质、机构简介、项目实施条件、师资队伍、培训场所关键设备条件和实训基地情况、开展农民培训工作情况及成功案例、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保障措施)和详细的培训方案(含详细的培训预算明细),并提供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具备遴选条件相关资质证明等佐证材料。
2.专家评审。公告结束后,申请云浮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组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评分,将分数最高的一个培训机构确定为本次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培训机构。
3.公示。罗定市农业农村局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其确定为2023年罗定市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并签订培训协议。
4.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
四、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
本遴选公告时间从2023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
报名材料于2023年12月31日前将材料纸质版(盖章)一式三份邮寄至罗定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与植保植检股,参加遴选,逾期不接受报名资料。地址:广东省罗定市罗城镇大岗东路54号罗定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梁小姐、林小姐,联系电话:0766-*******)
罗定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 月25日
标签: 高素质农民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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