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2024年实施五项绿化项目工程临陕路、国家级农高区核心区域、国家级农高区东西大通道国家级农高区核...
临河区2024年实施五项绿化项目工程临陕路、国家级农高区核心区域、国家级农高区东西大通道国家级农高区核...
招标人名称 |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临河区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九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临河区2024年实施五项绿化项目工程(临陕路、国家级农高区核心区域、国家级农高区东西大通道) 临YL2024-003 |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 临河区2024年实施五项绿化项目工程(临陕路、国家级农高区核心区域、国家级农高区东西大通道)国家级农高区核心区域道路绿化项目(三一路、正阳街、经九路、纬四街、治丰街、保盛西路) 临YL2024-003-01-02 |
开标时间 | 2024年03月22日 10时00分 |
开标地点 | 巴彦淖尔市开标室2号 |
公示期 | 2024年03月25日至2024年03月27日止 |
备注说明 |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君鹏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0000 |
工期(交货期) | 40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1.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林业局2019年绿化工程项目第三标段;2.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林业局2019年绿化工程项目第五标段;3.河套大街兴盛国际二期社区口袋公园新建工程EPC设计、施工总承包。 弓建平中级工程师********* |
企业业绩 | 1、临河区京新高速公路通道绿化工程第一标段;2、临河区京新高速公路通道绿化工程第二标段;3、五原县新第一中学绿化景观工程;4、乌拉特后旗呼和温都尔镇工业园区新建绿化工程EPC总承包。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朱向明技术负责人中级工程师202*****771;段芙蓉花卉园艺师140*****004*****;段超施工员015*****915********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投标人名称 | 福建省三明市宏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0000 |
工期(交货期) | 40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1、大洋湾旅游风景区新洋港北侧生态林工程二标段。 钱志刚工程师闽Z-309-***** |
企业业绩 | 1、石狮市锦江外线道路绿化工程;2、同安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白石山山地公园一期工程(施工);3、大洋湾旅游风景区新洋港北侧生态林工程二标段。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黄荣华技术负责人高级工程师闽特G309-*****;业绩:1、南江滨30米带状绿地临时绿化工程(施工)2、石狮市锦江外线道路绿化工程3、武夷新区森林公园提升工程(施工);黄娥丽资料员035*****935********;黄璐质量员035*****000********;黄小凤施工员035*****935********;林金泉安全员安全考核证C3闽建安C3(2011)*******;芦小妹材料员035*****935********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政兴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0000 |
工期(交货期)天 | 40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1、虹美家园周边绿化工程EPC设计、施工总承包;2、永济渠(朔方路至总排干段)道路两侧绿化项目第二标段;3、改造临磴路给水工程EPC设计、施工总承包 。 林果玲园林中级工程师******** |
企业业绩 | 无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刘丽(技术负责人)园林中级工程师061121278业绩:1、巴彦淖尔市临河区2018年园林绿化升级改造工程EPC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第一标段);2、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林业局 2019年绿化工程项目(第二标段);3、鲜农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绿化升级改造项目;王蒙蒙施工员0152210100004000040;吕亚荣质量员0151810691518000639;王振山材料员0152211100004000005;许敏资料员0151711491517001334。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无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 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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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实施五项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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