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kV水进甲、乙线和110kV进太甲、乙线、万望太线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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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kV水进甲、乙线和110kV进太甲、乙线、万望太线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20kV水进甲、乙线和110kV进太甲、乙线、万望太线迁改工程 (重新招标)建设已由广东省和中国铁路总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本金出资及银行贷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穗莞深城际新洪段三电迁改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20kV水进甲、乙线和110kV进太甲、乙线、万望太线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东莞市

2.2建设规模:为配合新建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新塘至洪梅段建设需要,220kV水进甲、乙线和110kV进太甲、乙线、万望太线进行迁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本项目招标限价为:1627.9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7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11月11日,总工期: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对标段范围内影响新建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新塘至洪梅段建设需要迁改的220kV水进甲、乙线和110kV进太甲、乙线、万望太线线路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迁改,从初步设计开始至工程竣工投产止,包括:本工程引起的工程报建(含规划报建、施工报建、消防报建等)、初步设计(含勘察)、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勘察)、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征地拆迁及青苗补偿、其他管线路迁移、构筑物拆除及补偿、设备及材料采购管理、建筑和安装施工【含四通(水、电、通信、路)一平,含白蚁工程】、 调试、拆除工程、电子化移交、配合验收、竣工投产、移交、输、变、配电设施特维、值守、出厂验收或来料检验、电子台账录入等各阶段的相关内容和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书。

3.2资质:同时具有①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专业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类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承包商资信档案记录中未处于被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日为准)。

3.4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需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已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专业)执业证书,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设计负责人需具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电气专业)。

3.5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IC卡,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3.6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220kV及以上输变电高压迁改或改造工程设计和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7其他要求:承接工程的总承包单位、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资信备案,并在迁改实施过程中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和协调工作。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方必须为施工方,且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内容及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5 月 13 日至2016年 5 月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需同时提交报名资料)。

4.2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件及相关资料复印件(原件核查)。

(3)其他:a.如为联合体,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正本1份、授权委托书(如委托办理)、联合体双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明、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件、设计负责人及相关资料复印件(报名时提交原件校验);b.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自行下载,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在申请表投标人名称处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且不得更改,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c. 附件: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诉和受理:详见《附件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具体开标时间请留意招标文件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zggzy.cn)所公布的开标信息。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穗莞深城际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洪段三电迁改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群星新邨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7楼6栋703室

邮 编:511340 邮 编:510080

联系人:陈兴权 联系人:何工 丛工

电 话:***-******** 电 话:***-********139*****87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181*****909@163.com 电子邮件:hemingzhe@ebidding.com

附件一:《联合体协议书》

附件二:《投诉和受理》

招标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穗莞深城际新洪段三电迁改工程项目经理部

招标代理: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 12 日


附件一:

联合体协议书

_______(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______(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________(牵头单位名称)为________(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报名资料及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报名资料及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____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成员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二: 投诉和受理

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穗莞深城际新洪段三电迁改工程项目经理部提出异议。

2.投诉书的格式及要求

2.1投诉书中应包含投诉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诉对象、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2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异议受理部门: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穗莞深城际新洪段三电迁改工程项目经理部

异议受理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群星新邨6栋703室

邮政编码:510308

联系人:陈兴权

异议受理电话:***-********

传真:***-********

招投标监督部门: 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10楼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邮政编码:511340

联系人:吕文

联系电话:***-********

传真:***-********

3.投诉内容及时限,对招标公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招标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2天内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4.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4.1投诉人不是投标人,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4.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找的。

4.3投诉书没有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4超过投诉失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4.5已经做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4.7涉及招标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投诉。

5.恶意行为的处罚。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其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所属单位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设计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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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洪段三电迁改工程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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