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国际海缆巡航服务招标公告

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国际海缆巡航服务招标公告


广东省电信公司汕头市分公司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国际海缆巡航服务项目(重新招标)综合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国际海缆巡航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代理机构编号:G044-DXST-ZB-160011-1),招标人为广东省电信公司汕头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服务地点:

1)近海巡航责任区:本区海缆总长度共560公里,覆盖范围距汕头登陆站0~80公里,包括中美海缆S1段、中美海缆W3段、亚欧海缆S1段、亚欧海缆S2段、亚太二号海缆S7段、亚太二号海缆S8段、东南亚-日本海缆S12段,共7条海底光缆路由;

2)东部巡航责任区:本区海缆总长度共450公里,覆盖范围距汕头登陆站80~200公里,该区内包括中美海缆S1段、中美海缆W3段、亚欧海缆S1段共3条海底光缆路由80~200公里段落,以及东南亚-日本海缆S12段80~170公里;

3)西部巡航责任区:本区海缆总长度共390公里,覆盖范围距汕头登陆站80~200公里,该区内包括亚欧海缆S2段、亚太二号海缆S7段、亚太二号海缆S8段共3条海底光缆路由80~200公里段落,以及东南亚-日本海缆S12段170~200公里;

2.2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二个月;

2.3 预算金额:983.024万元(含税);

2.4 招标范围:采取“路线巡航+区域警戒”相结合的方式,以区域警戒巡航为主,将200公里责任段的所有海缆重新划分为三大巡航责任区,安排3艘巡逻船到各责任区开展巡航工作;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 标段情况:不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具备作业区域内的船舶代理、航运服务(包括不限于海上巡航或运输、作业等)资格,注册资本应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必须通过年检或提供已按相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证明或查询截屏(加盖公章)。

2)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要求其牵头人具有相应的注册资金。

3)本项目所需船只须具备由海洋管理机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或渔港监督机关开具有效的海港港口停泊证明,同时停泊港口具体位置须在以北纬23度13.296分,东经115度,40.792分为中心,20公里半径的范围之内(详见附件5港口位置范围,请投标人自行在图上标记),若投标人未能提供有效的证明,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2财务要求:无。

3.3业绩要求:

a)具备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指海上巡航或运输、作业等相关的项目,要求项目合同签订时间区间为2013年1月1日以来累计完成1000万元以上合同金额。(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或相关订单、票据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定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做好准备,如需核对合同原件内容,则须在要求时间内及时提供)。

b)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须要求承担相应工作的牵头人或者成员具备a)的业绩要求。

3.4信誉要求:提供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项目团队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1年以上外海海区作业经验,投标人拟派项目专职人员要求24人及以上(其中每艘船长须具有由国家相关部门开具的有效合格驾驶证,其他人员须具有相应有效的船员证、专业训练合格证或基础训练合格证,要求提供以上人员的清单、相应证书及工作经验);

2)投标人须提供符合行业规范和技术要求的巡逻船3艘(须提供相关船只最新的年检证书、国籍证书、登记证书、船舶检验证书、航行签证簿及前后及两侧的高清照片);同时其中2艘巡逻船额定功率大于或等于550匹马力,另1艘巡逻船额定功率大于或等于500匹马力(须提供所需船只发动机及铭牌的相应船厂技术参数证书、前后及两侧高清照片);

3)若项目所需船只存在改变船舶吨位、功率等重要设备的情况,投标人则须提供所在改造船厂的有效登记注册证明及相关的审批手续;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3年4月29日至2016年4月28日)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3年4月29日至2016年4月28日)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3年4月29日至2016年4月28日)有骗取中标的;

(7) 实施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则须根据各司职责分工签订联合体协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6年05月12日至2016年05月1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812室持以下文件(所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 投标人信息登记号: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公诚招标”完整填写投标人信息登记信息,包括投标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司地址、公司电话、开户银行、开户帐号,并上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开户证明等材料获取投标人信息登记号。

注:微信公众号“公诚招标”二维码网络获取地址:https://www.gcbidding.com/themes/responsiv-flat/assets/images/qrcode.jpg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4.3 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6月02日09时00分,地点为汕头市海滨路49号粤东信息大厦17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150000.00元 。

6.资格审查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6.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6.2 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7.发布公告。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邮 编: 510610

项目负责人(招标师):简敏成

项目联系人:刘立强

电 话:180*****566

传 真:***-********

电子邮件:180*****566@189.cn">180*****566@189.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218

    招标人:广东省电信公司汕头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05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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