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立体停车场建设招标公告
智能立体停车场建设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项目编号:GMGITC-JL-16041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化市智能立体停车场建设项目已由通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通市发改审批[2015]11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化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段名称 标段内容
GMGITC-JL-160415-1 通化市智能立体停车场建设项目监理(一标段) 二建批发停车场、新站广场停车场施工及新站广场21300m2恢复工程阶段全过程监理
GMGITC-JL-160415-2 通化市智能立体停车场建设项目监理(二标段) 国土局左侧停车场、金城商厦后院、华翔山下停车场、集贸停车场、地质大厦停车场施工全过程监理
GMGITC-JL-160415-3 通化市智能立体停车场建设项目监理(三标段) 大龙山停车场、公共汽车停车场、市医院停车场、万通酒店停车场及万通广场14200 m2恢复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GMGITC-JL-160415-4 通化市智能立体停车场建设项目监理(四标段) 设备安装全过程监理
2.2招标内容:本次建设共建设万通广场停车场等共11处地上、地下智能立体停车场,其中有两处公交车立体停车场,项目总占地95497.39㎡,建筑面积145728.89㎡,共可停放小型车辆5628台,公交车144(折合小型车辆360台)台。
2.3工程建设地点:通化市区及二道江区内(详细招标文件)
2.4监理服务期:2016年6月15日至工程施工全部验收合格完成结束;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吉林省监理规范相关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人员要求:一、二、三标段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四标段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3.2、3.3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3日至2016年5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持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真迹的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件或材料须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到通化市政务大厅1楼招标文件出售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 2日 9 时00 分,地点为通化市政务大厅3楼3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化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通化市东昌区蓝爵国际1号楼1-9号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1802室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81*****19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通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处
2016年5月13日
标签: 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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