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峰动力厂主蒸汽管道管件招标公告

奇峰动力厂主蒸汽管道管件招标公告

主蒸汽管道管件及工厂化加工
技术规范书及招标文件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5月


目 录
附件1技术规范2
1总则2
1.1工程概况3
1.2 主要技术规范4
1.3 设计条件4
1.4 设计制造技术标准5
2 技术要求7
2.1 技术条件7
2.2 设备性能要求8
2.3 设备制造要求8
2.4 辅助设备要求(管件要求)10
2.5 管件材料13
2.6热工测点定位及配管13
2.7 配管设计15
3.性能保证值17
4.质量保证17
5.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18
6检验与验收19
7.技术数据21
8.设计与供货界限及接口规则21
附件2供货范围22
1一般要求22
2供货范围22
附件3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24
1一般要求24
2技术文件和图纸24
附件4交货进度27
1概述28
2工厂检验28
3设备监造29
4性能验收试验30
1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32
2设计联络33
3技术服务33
附件7分包商/外购部件情况34
附件8 差异表34
附件9 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34
附件10技术性能违约金支付条件34
附件11合同特殊条款34


附件1技术规范
1总则
1.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三期自备电站2#机项目工程主蒸汽管道管件及工厂化加工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和安装指导、监督和性能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工厂化加工范围包括主蒸汽系统的主管道及支管道,以及上述管道钢管的焊材、管件(包括杂项)的加工制作、配管设计、加工、配制、焊接、热处理和检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2.投标方的工作范围包括管道、管件的制造、检验、试验、包装、运输至现场。
3.投标方有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并已取得压力管道生产许可证、ASME认证、API认证且有P91产品通过有关部门鉴定的经验。
4.投标方应有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提供高质量管道及管件材料。本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国际标准的有关规定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协议和相关的最新国际标准的优质产品。
5.投标方应按照本技术要求和相关标准生产。本规范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应按较高标准执行。
6.本规范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7.在合同签订后,招标方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具体内容双方共同商定。
8.进口管材必须出具海关验收报告、炉批号、原始发票、原产国证明、原始材质单、原始装箱单、原始报关单、原始商检报告等相关手续。招标方有权对投标方材料进行拍照标定记号,有权进行全方位跟踪加工流程,并进行监造,如有疑问投标方必须提供合理解决方案和合理答复意见。投标方提供相应便利条件,确保招标方监造人员食、住、行方便。
9.投标方将提供国外进口管道采购合同原件,供招标方确认查询。
10.投标方提供符合本规范要求的进口管材、管件等,不准以国内相同材质管材、管件取代进口管材及管件;进行配管的管道必须是成品管,不准采用进口黑皮料加工配管,如发现弄虚作假,招标方追究其法律责任且要求投标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11.本规范及相关会议纪要和澄清文件,均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投标方须提交一套详细、完整的分项报价清单(具体要求见合同特殊条款)。
13. 投标方的责任
13.1 投标方的责任范围包括保证本技术规定中所规定的产品能够正常工作。
13.2 投标方应负责所规定的供货、加工范围内所有相关设计和材料供货。
13.3 投标方的责任还应包括保修期和整个系统各方面的协调工作以及按规定时间及时提交招标方要求的图纸、资料和数据等。
14. 如因设计、加工、产品制造质量不良而造成设备无法正常运行,投标方必须为此负全部(直接、间接)责任。
15. 资格要求与合格条件
15.1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ISO9001:2000 体系认证;
?国家电力系统电站配件供应资质;
?固定资产在1000万元以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资质:级别 A级,;
※15.2 由制造单位直接参与投标,提供的产品必须为原厂制造,一经发现有代工行为合同将中止合同。
15.3 投标单位提供财务状况,包括近3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
15.4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16. 本规范书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三期自备电站2#机工程
工程地址:中国吉林省吉林市九站经济技术开发区
安装的汽轮机台数及容量: 一台30MW抽汽背压式汽轮机。
汽轮机安装地点:室内
工艺系统概况:本期工程安装一台30MW抽汽背压式汽轮机,其配套锅炉为二台240t/h循环流化床锅炉。
厂址条件
1.1.1 气侯
1.1.2 空气温度
最高温度 40℃
最低温度 –40.2℃
1.1.3 年气压平均发展速度99.42kPa
1.1.4 年平均相对湿度 70%
1.1.5 年平均降雨量 660mm
1.1.6 风速
最大 30m/s
年平均 3.4m/s
基本风压(10米高处)0.45kN/m2
1.1.7 最大积雪深度469mm,基本雪压0.75kN/m2
1.1.8 建设厂地地震烈度为:7度
1.1.9 海拔高度为 :182-184 m
1.1.10 最大冻土深度 :-1.90m
1.2 主要技术规范
主蒸汽管道、管件的设计条件及数量见附表1。
管道的规格、材质、椭圆度,内(外)径偏差,壁厚偏差,公称重量和重量公差等数据见附表2。
主蒸汽管道参数表
序号名称设计压力MPa(g)设计温度℃
1主蒸汽管道8.83535
1.3 设计条件
1.3.1锅炉
锅炉采用济南锅炉厂YG-240/9.8-M1型高温高压自然循环汽包循环流化床锅炉。
1.3.2汽轮机
上期汽轮机采用杭州汽轮机厂CB25-8.83/2.45/0.75高压、单缸、单轴、抽背式汽轮机,本期汽轮机采用杭州汽轮机厂CB30-8.83/1.55/0.67高温、高压、单缸、单轴、抽背式汽轮机。
1.3.3设备使用条件
设备名称:主蒸汽管道及管件。
设备功能:用于输送主蒸汽。
布置地点:主厂房内。
1.4 设计制造技术标准
国内部分:
DL/T5366-2014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应力计算技术规程
GB 50764-2012 电厂动力管道设计规范
GB222-2006 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份允许偏差
GB713-2014 锅炉用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钢板
GB5777-2008 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方法
GB3323-2005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
GB10561-2005 钢中非金属夹杂物显微评定方法
GB11345-2013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等级
GB12459-2005 钢制对焊无缝管件
GB150-2011 钢制压力容器及标准释义
GB5310-2008 高压锅炉无缝钢管
GB/T13298-1991 金属显微组织检验方法
GB/T13401-2005 钢板制对焊管件
GB/T14383-2008 锻钢制承插焊管件
GB/T229-2007 金属夏比缺口冲击试验方法
GB/T15822-2005 磁粉探伤方法
GB/T17116.1-1197 管道支吊架 第一部分 技术规范
GB/T17116.2-1997 管道支吊架 第二部分 管道连接部件
GB/T22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系列标准)
DL441-2004 火力发电厂高温高压蒸汽管道蠕变监督导则
DL438-2009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
DL/T869-2012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DL473-1992 大直径三通锻件技术条件
DL5028-2015 电力工程制图标准
DL/T5026-1993 电力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规定
DL5031-1994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
DL/T820-2002 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波检验技术规程
DL/T5069-1996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钢制承压管道对接焊接接头射线检验篇)
DL/T5054-1996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定
DL/T612-1996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查规程
DL/T5072-2007 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
DL/T695-2014 电站钢制对焊管件
JB4726-2000 压力容器用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锻件
JB4730-2005 压力容器无损检测
87GD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零件及部件典型设计手册
2000GD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零件及部件典型设计手册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支吊架设计手册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支吊架设计手册,补充部分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管道篇
火电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焊接篇)
SDJ279-1990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篇)
DL/T868-2014 焊接工艺评定规程
DL/T752-2010 火力发电厂异种钢焊接技术规程
DL/T679-2012 焊工技术考核规程
DL/T850-2004 电站配管
国外部分:
ASME B31.1 Power Piping
TRD 301 Technical Rules for Steam Boilers
FDBR Design of Power Piping
德国377/2
欧洲EN10216-2
ASME SECTION II Materials
ASME SECTION V Nondestructive Examination
ASME SECTION VIII Rule of Construction of Pressure Vessels
ASME SECTION IX Welding and Brazing Qualifications
ANSI B16.9 Wrought Steel Butt-Welding Fittings
ANSI B16.11 Forged Steel Fitting, Socket-Welding and Threaded
ANSI B16.25 Butt-Welding Ends
ANSI B16.28 Wrought Steel Butt-Welding Short Radius Elbows and Rotations
MSS SP-43 Wrought Stainless Steel Butt-welding Fitting
MSS SP-75 Specification for High-Test Wrought Welding Fittings
MSS SP-58Pipe Hangers and Supports-Materials,Design and Manufacture
MSS SP-69 Pipe Hangers and Supports-Selection and Application
MSS SP-89 Pige Hangers and Supports-Fabrication and Installation Practices
ASTM Material Specification
DIN17175-1979 耐热无缝钢管供货技术条件
ASME boiler and pressure vessel code
SA-335/SA-335M seamless ferritic alley steel pipe for high temperature service
SA-530/SA-530M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specialized carbon and alley steel pipe
AWS American Welding Society
ASTM A182 《高温用锻制或轧制合金钢管道法兰、锻制管配件、阀门和零件技术条件》
ASTM A335 《耐热合金钢钢管》
ASTM A234 《中高温用锻制碳钢和合金钢管配件技术条件》
ASTM A515 《中高温压力容器用碳钢板技术条件》
ASTM A672 《中温高压作业用电熔焊管》
DIN17175 《15NiCuMoNb5》
DIR 300 《蒸汽锅炉技术规程》
SEP1915 《超声波检验》
以上列出的仅为最低通用标准,投标方如有相关的部门或工厂标准,可相应执行,但不应低于上述的通用标准。如高于上述标准,则按投标方相关的部门或工厂标准执行。
如在制作前有新版本的更高的标准规范发行,按最新版本的、更高的标准规范执行。
如上述标准有矛盾,按严格者执行。
2 技术要求
2.1 技术条件
2.1.1 凡材质为A335P91包括主蒸汽管道要求为国外进口成品管。管件母材进口,国内加工制造。
2.1.1.1进口管材应满足ASTM和DIN标准的各项技术要求,且有生产厂名称和商标。
2.1.1.2应提供管材制造商对管材的化学分析和物理测试报告。
2.1.1.3所供管道每根长度须大于6m,应有2/3管段(占管段总数)长度大于7m。
2.1.2 满足招标方对本技术协议内要求的管道、管件系统、布置、运行等方面的设计要求。
2.1.3 满足有关本技术协议内要求的管道、管件验收标准和规范(规程)的要求。
2.1.4 满足施工单位对运输、装卸、安装、投运等的一些特殊要求。
2.1.5 满足招标方资料存档的要求,投标方将提供相关资料及全套的质检报告。
2.1.6 每台机组的每件供货应打上钢号,并以不同颜色区分。管道、管件加工制造完毕后外壁应涂防锈漆,以防锈蚀,碳钢部分为灰色,合金部分为红色,坡口应用专用防锈剂。
2.2 设备性能要求
2.1.1所有管件均应按招标方及设计院提供的接管尺寸参数设计加工制造,管件的通流能力与连接管道基本相当:热压弯头最小内径所保证的通流面积宜与接管相等,但不得小于接管通流面积的95%(DL/T695-2014电站钢制对焊管件),接管处管径偏差应符合有关的要求,三通最小内径所保证的通流面积宜与接管相等,但不得小于接管通流面积的90%(DL/T*******电站钢制对焊管件)。
材料的选择均应符合ASME标准,并经招标方及设计院最终确认后才能投料生产。
2.1.2管件的设计应遵守DL/T5366-2006《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应力计算技术规定》,DL/T 5054-1996《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定》,DL5031-1994《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及ASME标准对管件的有关技术规定。
2.1.3加工管件的原材料进厂后必须进行100%的质量检查,包括光谱检查,只有符合标准的,才能用于加工管件。
2.1.4为了更好地保证管件的力学性能,在管件加工完毕后应进行热处理,热处理后应清除氧化皮,保证其机械性能符合有关规定。
2.3 设备制造要求
2.3.1管件坡口应满足接管的公差配合,按照国标GB 985-2008《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GB986《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及电力行业标准DL 5007《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执行。投标方在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提供管件正式坡口图。经招标方确认后,投标方必须严格按照坡口图进行加工。
2.3.2管件供货时,投标方应按管件品种、规格分别提供化学成分、机械性能、金相组织、无损检测和热处理检验等内容的检测报告。
2.3.3投标方应在管件产品的明显处打上压力、温度、材料和管件规格标识。钢印应采用低应力钢印(离开应力集中区)。
2.3.4管件加工制造完毕后外壁应涂防锈漆,以防锈蚀,端头涂色环油漆(碳钢部分为灰色,合金部分为黑色),内壁及坡口涂专用防锈剂(水溶漆)。
2.3.5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典型结构的管件强度试验报告。管件的结构设计和强度验算由投标方完成。
2.3.6合同签定后,投标方应在两周内将各种规格的管件图纸及强度计算等有关计算书与图纸提供给设计院及招标方确认,投标方对其所提供的图纸和计算结果负有完全责任。三通应力加强系数应经设计院确认合格后才能生产。
2.3.7所有的废物都应从每个管件的内部清除掉。所有的标记、沙和其它有害物质都应从其内部和外表面除去,在对管件进行运输的时候应对它的内部和外部进行清洁处理。一旦最终清理,就必须采用保护措施,所有的部件均应被遮盖、装箱和加套帽子,以防止以后进一步损坏和腐蚀。
2.3.8所有对焊接端口均应用橡胶圈保护坡口。
2.3.9管件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有足够的支撑,所有松动部分应该用板带箱及盒子装好并做合适的标记。
2.3.10对管件和材料的所有制造、加工、试验和检查都应得到招标方的监督或认可。
2.3.11所有管件的偏差与要求,均应符合招标方提出的技术规范,或比招标方提出的技术条件更严格。
2.3.12热压弯头管件在最小外径和最大壁厚条件下,应确保管件通流面积不小于主管通流面积的95%(DL/T695-2014电站钢制对焊管件)。
2.3.13管件压制时的加热温度与终压温度必须符合压制工艺的规定,加热应当均匀,防止过烧,尽量使生成氧化铁皮最少。
2.3.14合金钢管件压制后应进行正火+回火处理,并按热处理炉批做金相试验,附检验报告。P91材质管件出厂硬度不超过250HB,不低于180HB其他材质管件出厂硬度检查应符合DL 438-2009《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导则》的规定。
2.3.15碳素钢管件压制后应进行正火,热处理时加热温度,保温时间,升降温速度应遵守有关工艺规定,并做好操作记录。
2.3.16焊接管件焊后应进行回火处理,热处理工艺符合有关规程规定,并提供力学性能报告,硬度试验报告,热处理的类型、热处理自动记录曲线和报告。
2.3.17产品表面不允许有任何裂纹、夹层、夹渣等缺陷。
2.3.18产品表面缺陷打磨的凹坑底部应为半径不小于3倍打磨深度的圆弧面;四周的斜度应不大于1:3,并且去除缺陷后的产品,实际最小壁厚不得小于最小计算壁厚。
2.3.19圆弧度评定参照最新版国标GB 9222-2008《水管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进行。
2.3.20其它评定参照GB 13401-2005《钢板制对焊管件》及电力行业GD2000标准进行。
2.3.21投标方应按钢管制造厂的技术证件,检查材料的质量,必要时根据检查试验和分析来检查材料质量。合金钢制成的管件应检查合金成分。出厂前应检查管件的外形尺寸、偏差以及坡口加工情况,使之符合设计要求。
2.4 辅助设备要求(管件要求)
2.4.1管件(三通、异径管、弯头等)任何一点最小壁厚不得小于所连接直管的最小壁厚。
2.4.2热挤压三通
2.4.2.1在三通最大外径和最小壁厚条件下,应确保三通计算一次膜态应力不大于三通材料在工作温度下的许用应力的95%。
2.4.2.2三通支管高度应尽量高,以满足现场焊口和热处理的需要。
2.4.2.3应挑选带有正公差(壁厚偏厚)的管子做热压三通毛坯,并把较厚一侧作为热压三通的肩部。肩部的厚度和外壁过渡半径参照ASME B31.3 304.3.4的规定及该标准附录D。
2.4.2.4热压三通外形尺寸及其偏差,应符合电力行业GD2000标准。
2.4.2.5热压三通端面椭圆度应当在1%以内,且不大于3mm。
2.4.2.6热压三通端面应与轴向中心线垂直,主管垂直度的允许偏差按照DL/T695-2014电站钢制对焊管件附录C执行。
热压三通的壁厚允许偏差如下表:
壁厚公称通径DN
100125150175200225250275300>300
S(mm)±1±1±1.3±1.3±1.3±1.5±1.5±1.8±1.8±2
2.4.2.7用超声波测厚仪测量热压三通颈部金属厚度及两端管壁厚度;对三通颈部进行无损检测,以确定是否有裂纹或其它缺陷存在,并测定热处理后硬度数值。把数值记录在出厂技术证件上。
2.4.2.8热压三通的其它技术要求应符合电力行业GD2000的规定。
2.4.3锻制三通
2.4.3.1在三通最大外径和最小壁厚条件下,应确保三通计算一次膜态应力不大于三通材料在工作温度下的许用应力的95%。
2.4.3.2三通支管高度应尽量高,以满足现场焊口和热处理的需要。
2.4.3.3进口锻件应满足A182-F91和该生产国的有关标准。
2.4.3.4应控制锻件毛坯的加热、冷却、始锻和终锻温度,以保证锻件优良的质量和最小内应力,并应避免锻件局部地区加热到锻造温度而不锻打的情况。
2.4.3.5锻件表面不应有裂纹、夹层、折叠、锻伤、结疤及夹渣等局部缺陷。锻件任何部分应保证没有白点以及肉眼看得见的缩孔、气孔、疏松、裂纹和非金属夹杂等缺陷,若在一批锻件中发现白点时,则在该批锻件应逐件检查。
2.4.3.6锻件的形状和位置公差必须符合电力行业GD2000标准。
2.4.3.7锻制三通的其它技术要求应符合电力行业GD2000的规定。
2.4.3.8锻件应提供化学成份、机械性能、金相组织、无损探伤报告
2.4.4焊制三通
2.4.4.1钢管内外表面不得有结疤、撕裂、裂纹、拆叠、分层和夹杂等缺陷,这些缺陷应全部清除,清除后不得使壁厚减薄大于规定的负偏差。
2.4.4.2应按DL5007-92《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技术协议(火力发电厂焊接篇)》的规定,选用经过考试合格的焊工施焊,并且要遵守该规定中的有关条文。
2.4.4.3焊制三通焊接应符合部标GD2000进行。
2.4.4.4焊制三通端面椭圆度应当在1%以内,且不大于3mm。
2.4.4.5支管垂直度偏差应不大于支管高度的1%,且不得大于3mm。
2.4.4.6各端面垂直度偏差值应不大于该钢管外径的1%,且不得大于3mm。
2.4.4.7不对称度的允许值为主管外径的3%,且不得大于10mm。
2.4.4.8焊制三通的全部焊缝均应进行外观检查,然后进行无损检测和热处理后硬度检查。
2.4.4.9焊制三通全部焊缝均经无损检测(超声波或射线)合格时,可以不做水压试验。若作水压试验,应为1.5倍设计压力,且为30分钟
2.4.4.10焊制三通的其它技术要求应符合电力行业GD2000。
2.4.5 接管座
2.4.5.1接管座外形尺寸及其偏差,应符合电力行业GD2000标准。
2.4.5.2接管座中心线应垂直于主管中心线,垂直度的允许偏差为接管口外径的1%;接管座端面垂直度偏差值应不大于接管外径的1%。
2.4.5.3用量规和样板检查接管座端部坡口加工情况,并把数值记录在出厂技术证件上。
2.4.5.4接管座的其它技术要求应符合电力行业GD2000的规定。并提供接管座的强度计算书。
2.4.6钢管模压异径管
2.4.6.1异径管模压时出现的缺陷禁止用嵌缝、凿掉和补焊等方法修补。
2.4.6.2异径管两端坡口加工按GD2000对口焊接图进行。与设备直接连接的管件应按设备接口坡口要求加工。
2.4.6.3异径管外形尺寸应符合电力行业GD2000标准,未注公差尺寸的公差等级按GB/T1800.3-98规定的IT 16级。
2.4.6.4异径管端面的椭圆度偏差,用弧长约为1/6~1/4周长的找圆样板检查,不应出现大于1mm的间隙。把数值记录在出厂技术证件上。
2.4.6.5异径管端面应与中心线垂直,管端面垂直度的偏差不得大于管子外径的1%,且不得大于3mm。把数值记录在出厂技术证件上。
2.4.6.6模压后异径管两端轴线应吻合,其偏心率不得大于大端外径的1%,且不得大于5mm。把数值记录在出厂技术证件上。
2.4.6.7模压异径管的其它技术要求应符合GB/T1800.3GD2000及国标GB 13401-2005。
2.4.7热压弯头
2.4.7.1弯头外弧侧表面必须经过磁粉检验。检验应按照JB4730-94《压力容器无损探伤》的要求进行。
2.4.7.2每炉同一规格主蒸汽弯头应抽检一个在受拉侧做复膜金相,不得有裂纹存在。
2.4.7.3弯头外侧壁厚不应低于其接管的最小壁厚,且弯头内、外侧壁厚不应超过接管公称壁厚的1.25倍。
2.4.7.4弯头角度偏差不得大于±0.5°。
2.4.7.5弯头端面椭圆度应小于管子外径1%,且不大于3mm。其它部位:对于高压管道,椭圆度小于管子外径2%;对于中低压管道,椭圆度小于管子外径5%。
2.4.7.6弯头端面应与轴向中心线垂直,允许偏差为钢管外径的1%,且不得大于3mm。
2.4.7.7热压弯头应用超声波测厚仪测量弯头内、外侧壁厚,并把数值记录在出厂技术证件上。
2.4.7.8热压弯头的内、外侧应进行无损检测,以确定是否有裂纹或其它缺陷存在,并测定热处理后硬度数值。把数值记录在出厂技术证件上。
2.4.7.9弯头的其它技术要求应符合电力行业GD2000的规定。
2.4.7.10热压弯头均须带有直段。未明确规定的直段按50mm制造。
2.5 管件材料
2.5.1管件所采用的材料应采用与主管一致的材料(部分接管座除外)。
2.5.2应检验管材钢号,外径及壁厚是否符合招标方设计规定,并审查管材带来的技术文件,以确保管材质量。
2.6热工测点定位及配管要求
涉及仪表测点等相关数量、规格、型号、尺寸等问题,待定标后与设计院共同确定。流量计位置投标方直管通过。
2.7 配管设计
2.7.1 投标方统一进行计算机优化配管设计。
2.7.2 配管设计以投标方为主,设计院应给予积极配合。
2.7.3 配管设计本着“设计合理、安装方便”的原则,尽量将现场焊口位置靠近易于施工位置,并考虑安装用调整段。
2.7.4 配管设计时管系的位置、管件的布置、阀门的位置、蠕胀测点、疏放水点、放气点、取样加药点、热工测点(包括调试、性能试验、运行)、流量测量装置和支吊架位置及形式等以设计院提供的正式兰图为准。
2.7.5 配管设计和工厂化加工配制将考虑机组酸洗、吹管、调试和性能试验等临时接口,还应考虑到现场起吊重量和空间的限制,具体由投标方和调试、安装单位协调。
2.7.6 配管设计时阀门、流量测量装置等零部件尺寸应以现场测量的数据为准,如与设计院施工图的参考尺寸和重量差异较大时,应及时反馈设计院。
2.7.7 如设计院施工图中某些部件仅有系统示意或布置示意时,投标方将根据现场环境, 本着便于安装、调试、运行和检修的原则确定位置。
2.7.8 配管设计总图体现以下内容:管道走向与坡度;分段管道总体尺寸;工厂拼接焊缝位置与编号;现场安装焊缝位置与编号;管件、阀门、热工测点、化水专业接口、流量测量装置、管道附件和起吊设施的位置;蠕胀测点的位置;支吊架位置;图纸上所有设备、部件、管道与材料的规格、材质与编号;分段管道的编号等。
2.7.9 根据配管设计总图绘制管段详图(单件配管图),管段详图上应显示:管件、阀门、热工测点、化水专业接口、管道附件、支吊架、疏水放气点、流量测量装置、蠕胀测点等位置和相应的制造尺寸。管段详图上有设备材料明细表,标明其规格、材质、编号、长度及重量等,并标明每段钢管所在的管材的编号。管段详图上标注该管段的编号、工厂拼接焊缝位置与编号、现场安装焊缝位置与编号。标注该管段两端接管位置和介质流向。
2.7.10 确定单件分段管道总体尺寸及焊缝位置时,将满足以下要求:
(1) 配管程序中的排料优化原则,使管材得到充分的合理利用, 具体作法是测量到货钢管的长度, 尽可能避免切割。
(2) 焊缝距弯管起弧点不小于钢管外径并不小于100mm。
(3) 两个相邻焊缝间的距离不小于钢管外径并不小于150mm。
(4) 焊缝距离支吊架管部边缘不小于50mm,对于焊后需进行热处理的焊缝,距离支吊架管部边缘不得小于焊缝宽度的5倍,且不小于100mm。
(5) 焊缝距离管道开孔边缘不小于150mm
(6) 对位于隔墙,楼板内的管段不得设置焊缝。
(7) 在确定单件分段管道的总体尺寸时,要考虑运输条件(汽车运输)的要求;还应考虑其刚度能保证吊装后不致产生永久变形,否则应加临时固定措施。
2.7.11 对设置蠕变测点的管段,应选用该管系中实际壁厚最薄的同批钢管,其长度不少于3000mm,在这一管段上不得开孔,安装仪表插座,也不得安装支吊架。
2.7.12 管道(系)的坡度将按设计院提供的施工图进行配管设计和加工,并满足设计要求。
2.7.13 配管设计采用立体安装布置、组合件清单及管段加工清单的形式。
2.7.14 配管设计确定管道系统上所有与之相关的焊口位置、坡口形式、各种温度、压力测点、疏放水、放气、取样加药、性能试验测点(调试所提供)等所有接管座的位置及方位、蠕胀测点、流量测量装置、调整段及支吊架卡块的位置。各点位置不应有冲突,如有需及时反馈设计院。
2.7.15 各类孔将采用机械钻镗。
2.7.16 采用喷砂去除管道内外壁的氧化皮,外表面涂防锈漆。
2.7.17 现场焊接坡口及钻镗孔等机加工表面涂以不影响焊接的防锈涂料。
2.7.18 配管设计图纸完成后将由设计单位、业主、安装单位及监造单位共同确认签字后才能投入生产。
2.7.19 出厂的管段及管道组合件在合适的位置上打钢印(包括图号、管段号、材料炉批号、焊口编号等),出厂前将对内部的杂物(金属碎片、铁屑、焊渣等)进行清理,两端坡口用橡胶、塑料或木块包装,以确保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坡口不受损坏。
2.7.20 投标方负责配合与相连设备(如锅炉、汽轮机、高加、给水泵、旁路阀和阀门等)接口的坡口形式,以使其相互匹配。
3.性能保证值
详见技术要求。
4.质量保证
4.1 进口管材检验
4.1.1 管材由投标方负责进口。附表1所列数量为初步设计理论数量,最终值应以设计院施工图蓝图为准。而实际采购数量及规格由投标方根据设计、加工、施工、检验等全过程需要综合统计,其中包括现场施工调整裕量、海关商检所耗费的用量等,最终结算时投标方提供。
4.1.2 投标方负责接港、通关、国内运输到电厂。
4.1.3 进口材料规定的国家商检。
4.1.4 原材料进厂验收与标记。标记内容:
(1) 全部管材的外观和几何尺寸检查。
(2) 全部管材的光谱(指合金钢)和硬度检验。
(3) 其余项目按《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或相应的材料标准要求进行验收。
4.2投标方所供管材的尺寸及技术条件必须按招标方合同及技术协议中的要求设计和制作,并对相关标准生产的正确性负责。
4.3管道端部需封闭严密,防止碰伤。管道上不允许有补焊接口。
4.4所供管道每根长度尽可能大于6m,且小于12m,应有2/3管段(占管段总数)长度大于7m。在满足运输及安装条件下,应尽可能进行工厂焊接。焊口工厂化率不应低于75%,。所有附件的组合率应为100%(疏水罐及管道开孔、接管座等)。
4.5 主蒸汽管系支吊架卡块由投标方根据设计院施工图及支吊架手册设计,投标方供材料并加工焊接;要求与管系同材质。
4.6 投标方必需提供管道、管件原材料的原产地证明及国别、生产厂,否则视为违约。主汽按照控制内径管加工制造(即最小内径x最小壁厚)。

5.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
5.1管道内表面需防腐防潮处理,并保证易于清洗,外表面涂防锈底漆并加适当的封堵以防止损伤或杂物进入。
5.2应按有关包装技术条件进行包装,使用坚固木箱,对管道进行妥善的油漆,或其它有效防腐处理,适应远途海上陆路运输条件和大件吊运卸货的需要从而防止雨雪、受潮、生锈、腐蚀、受震以及机械和化学引起的损坏。所有散件要装箱并有区分标志。
5.3投标方应提供储存、保管和搬运的说明书,招标方依照执行,且应有确认保管时没有损坏的定期检验和维护说明。
5.4生产厂商应编制装、拆发运清册,并注明包装形式。
5.5运输中应防腐蚀、防碰撞。运输中由于投标方包装不当引起的设备损坏由投标方负责,招标方进行现场验收。堆放时应防止构件变形。
5.6管件的外包装上应清楚标明投标方的定货号、运输识别号、到货地点、工程项目名称、收货人、设备运输及储存保管要求的国际通用标记。
5.7每个包装箱均有便于移动的滑动部件及吊钩,吊钩应装于起吊点,并在外包装上标明设备重量及重心、起吊点。
5.8管件的运输由投标方办理,要采取防止磕碰措施,在到达指定地点验收时,管件不得有损坏,如果有损坏,投标方应在规定期限内修复或更换。
5.9管件端部需封闭,封闭物应坚固严密,防止端部碰伤。
5.10储存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应包装保护好,使其在室外条件下能储放。
6检验与验收
6.1 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验收试验应遵照有关规范和标准,并满足本协议的要求。
6.2 投标方有责任向招标方提供全部材料完整的质量证明书和工厂试验数据。投标方提供的管道必须在招标方检验和验收后方可出厂。投标方应在检验前75天通知招标方派代表参加。招标方应派员参加检验,检验内容和时间由双方商定,但招标方在投标方的制造厂的检验不能代替现场检验,现场检验为招标方验收检验。
6.3管道、管件用钢应附有钢材生产单位和钢材质量证书,管道、管件制造单位应按质量证书对钢材进行验收。材料进厂后应对原材料进行复检,并对复检结果提出报告。
6.4 招标方对产品的一切检验的验收并不能推卸投标方对质量问题应负的责任,如产品质量不能满足规范规定,招标方有权提出索赔。
6.5 投标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满足火力发电厂安全、可靠运行的要求,并对所供材料的制造、试验、装箱、发运等过程全面负责。
6.6超声波探伤和水压试验的方法应按SEP1915和有关技术标准和方法进行,其人员应经过评定合格方可操作。
6.7成品必须有相应的印记(材料牌号、规格、热处理炉号和检验标记等)。
6.8验收标准:ASME/ANSI-B16.25、ASME/ANSI-B16.5、ASME/ANSI-B16.9、ASME/ANSI-B31.1、NDE、ASME、ASNT、ASTM、AWS、MSS、PFI、SSPC-VIS-63T等。
6.9检验规则 :检验和验收,组批规则,取样数量,复验及判定规则按相应标准执行。
6.10投标方应对其供货的成品质量负责,对推荐的焊材、焊接工艺的正确性负责。
6.11 管材的设计使用寿命为30年。
6.12技术服务及性能保证
6.12.1投标方必须按双方商定的时间提供技术文件及资料。这些文件和资料用国际单位制编写。
6.12.2投标方提供相应材料的焊接工艺规程,包括同种钢及可能的异种钢焊接工艺要求。
6.12.3所提供的各种技术资料应能够满足招标方对设计、安装、调试和运行、维护的要求。如果招标方认为所提供的技术资料不能满足需要,招标方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方应免费提供所需的技术资料,技术文件。
6.12.4检验报告包括下列内容但不限于此:
1)晶粒度检验
2)热处理
3)拉伸试验
4)硬度(HB≤250),检验次数同拉伸试验
5)无损探伤检验
6)压扁试验
7)化学成份
8)椭圆度检验分析报告直接写入质检证书
9)浸蚀试验
10)显微组织检验
11)冲击试验
6.13 招标方对产品的一切检验的验收并不能解除投标方质量问题上的责任,如产品质量不能满足本协议和有关国家,国际的标准和规范,其责任由投标方承担。
6.14 管道、管件的验收
管道、管件发运前应准备好发运清单、管件的质量证明文件,到达指定地点后招标方于开箱前七日内通知投标方到达现场,双方共同开箱验收。 如投标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达现场,则投标方认可招标方的开箱结果。
6.15产品应备有合格证书并提供如下质量证明记录(包括原材料厂家和工厂化配管厂家),内容至少应包括但不限于:
原材料进/出厂验收、复验记录:
(1) 全部管材的外观和几何尺寸检查,壁厚测量记录。
(2) 全部管材的光谱(指合金钢)和硬度检验记录。
无损探伤试验报告
材料的化学成份报告
金相组织报告
机械性能报告
管件硬度报告
6.16招标方有权委托产品质量监督单位对产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监造和催交,投标方应为监造人员提供食宿和工作上的方便。
进口管材和管件可在出厂前进行验收,招标方可自费派人到制造厂进行验收工作,投标方应积极配合和安排。
7.技术数据
无此项。
8.设计与供货界限及接口规则
管道管材包括:主蒸汽管道。管道管件包括主蒸汽的三通、接管座、弯管、弯头、异径管等。管道工厂配管范围包括主蒸汽系统的主管道及支管道的工厂配制。
接口规则:保证所供管材和管件与汽机接口为等径焊接,保证所供管材和管件与阀门为等径焊接。所有坡口型式和焊接技术要求均由投标方与汽机厂、阀门供货单位配合解决。
附件2供货范围
1一般要求
1.1 本章规定了主蒸汽管道及管件的供货范围,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管道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管道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第一章有关内容的要求。
1.2 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必需的部件,如果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量不足,投标方仍需在执行合同时补足且不另增加费用。
1.3 本技术协议书所提供的管道及管件的数量为初步值。投标方在订货和下料加工前,均应提前通知招标方和设计院,以便招标方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投标方。
1.4 本合同供货范围的凡材质为A335P91的管道要求进口。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投标方与外商的订货合同复印件,以便招标方了解投标方是否贯彻了招标方的技术要求。
1.5 根据安装及验收要求,投标方负责满足试焊的P91管段若干,提供满足金属监督检验要求的原始管段。
1.6 除有特别注明外,所列数量为本项目所需。
2供货范围
2.1供货范围包括主蒸汽管道及管件(含主蒸汽管道卡块,需工厂配置)。
2.2管道材料: 管道的数量、规格、材质、技术要求见附表1。
2.3管件包括热处理、坡口、喷砂、油漆、包装等。管件的材质、规格、数量为1台汽轮机规模,参见“主蒸汽施工图”其它未开列的部分由投标方自行开列并供货:管件的数量、规格、材质、技术要求见管件部分及附表1。
2.4焊接材料:工厂化加工用焊材由投标方负责。此管道为整体定型管道,出厂前应至少完成整体的75%以上的焊接工作,由于运输等原因造成的必须进入现场后进行焊接的,由投标方负责提供足够的焊条和焊丝。并提供所用焊条和焊丝性能、规格、牌号等技术数据。
2.5附表中的长度数量为初步值,所列数量为本项目用量,最终值以设计院施工蓝图为准。
2.6工厂化加工包括计算机CAD优化设计配管、下料、组合焊接、坡口、热处理、检验、金属试验、无损探伤、管道清理-酸洗或喷砂、油漆、包装。
2.7杂项包括接管座(温度压力测点、汽水取样接口等)、蠕胀测尺、三向位移指示器等零部件,其中接管座含接管座的材料、机加工、打孔、焊接、无损探伤,其规格、数量参见设计院正式出版的施工图,最终数量在签订技术规范时确定。
2.8焊接材料包括管道工厂化加工、现场管道安装、现场焊接培训所用焊条和焊丝。
2.9施工图中的规范和数量为初步值,最终值以设计院确认的配管图为准。
2.10配管设计及工厂化加工范围
2.10.1主蒸汽管道为从主蒸汽母管预留2#汽轮机阀门接口至高压主汽门入口之间的管道中的所有零部件(但不包括阀门和支吊架)。
2.10.2 疏放水、放气、取样、加药等小管道,工厂化范围仅包括其接管座、弯头、三通部分(取消启动疏水系统)。
2.10.3除供应界定的母材外,相同材质规格管道需另供应一定数量的直管(但不包括阀门)
φ323.9×20.62 3.5m 材质:A335P91
2.10.4排气排水相关直管道,详见主汽施工图零件明细表.
2.11由于整个规划为3炉2机规模,本次招标的范围为1台机规模,投标单位需联系招标方就供货范围的进一步确定,同时借取施工图纸,抵押金1000元。投标结束后返回。
备注:
1.附表中管道的设计参数及管径的规格均根据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初步设计资料计算所得,最终数值根据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的施工图资料确定。最终设计参数以设计院施工图蓝图为准。最终供货数量以施工图蓝图为准,当供货数量与附表发生变化时,合同总价不变。投标方需充分考虑投标价格。

附件3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一般要求
1.1 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英文。其中提供的图纸必须同时提供WORD2003和AUTOCAD2004文件电子版本。
1.2 资料的组织结构应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3 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技术协议签订后,7日内必须提供完供设计配合资料,(特别注意:若不按期提供图纸和资料,招标方有权更换中标厂家) 1.4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分为配合工程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方应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
1.6 投标方应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1.7 投标方提供的随机技术资料为每台设备12套,电子版(邮盘)1份。
2技术文件和图纸
2.1 资料
2.1.1 资料应标明“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三期自备电站2#机项目工程专用”字样。
2.1.2投标方在配合工程设计阶段应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本期工程12套(设计院2套、招标方10套),电子文件2套(设计院、电厂各1套)。
2.1.3最终图纸应注明定货合同号并有明显的最终版标记
2.2 设计配合阶段投标方提供的文件:
?优化设计方案
?配管图
?管件总图及结构详图(包括设计参数材质,详细尺寸,应力加强系数,重量等)
?焊接坡口图
2.3 管道材料供货交付阶段资料包括以下各项:
2.3.1 钢材质量证书(包括原材料合格证和各种试验、检验合格证等)。
2.3.2 钢材复检报告。
2.3.3所供管道应提交试验报告
拉伸试验
超声波探伤检验
化学成分报告
冲击试验报告
显微组织检验
2.3.4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书及其它随机资料由投标方归总交招标方签收。
2.3.5生产厂所在地政府部门或商会出具的原产地证明。
2.4管件供货交付阶段资料包括以下各项:
2.4.1产品合格证书
2.4.2全部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包括原材料合格证和各种试验、检验合格证等)、入厂验收报告、产品的商检报告及原材料进厂复检报告。
2.4.3强度验算报告
2.4.4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2.4.5热处理报告
2.4.6无损检验报告
2.4.7尺寸检验报告
2.4.8进口管件的商检报告
2.4.9投标方应提供的其它文件
2.4.10供货清单(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书及其它随机资料由投标方归总交招标方签收。
2.4.11生产厂所在地政府部门或商会出具的原产地证明。
2.5交货时投标方提供的文件:
?配管图
?管件图
?焊接坡口图
?原材料原产地证明
?原材料进厂复检报告
?组合件检验/试验证书
?管件质量合格证书
?供货清单(装箱单)
2.6管道色环标记
色环标记位于管道两端处(大于500mm)。
主蒸汽: 红色
附件4交货进度
1、设备交货进度应满足工程安装进度要求,并承诺按业主工程进度需要,也可提前交货。特别注意:交货时间是到现场的时间,若交货时间发生变化,招标方提前一个月传真通知投标方。若投标方不能按期交货,每推迟10天考核合同总价的5%,一个月后还不能交货,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给招标方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投标方负责。
交货进度表
序号设备/部件名称、型号发运地点交货时间
1供货范围内的管道、管件施工现场
2
2、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随设备一起交货。
附件5设备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概述
1.1 本章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管道及管件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第一章规定的要求。
1.2 投标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第一章的规定。
2工厂检验
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方需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检查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和出厂试验。
2.3 投标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第一章的技术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方要采取措施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
2.4 工厂检查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2.5 投标方提供汇总资料,并根据检验内容出具产品合格证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管段或管件编号
?机械性能
?金相组织
?材料的化学成份
?射线探伤检验
?硬度试验
?磁粉检验
?冲击试验
?超声波检验
?关键加工尺寸及外形的检验
2.6 投标方随管段提供有关设计加工和检验合格证明。如证明有不实或产地与合同不符时,投标方免费更换为符合合同规定的管段或扣除管段费用。
2.7 投标方检验的结果应满足技术协议附件1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如投标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
3设备监造
3.1 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和原电力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国电电源(2002)267号《国家电力公司电力设备监造实施办法》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3.2 监造方式
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格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方将复印件交招标方监造代表1份。
R点:投标方只需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或报告的项目,即文件见证。
W点:招标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现场见证。
H点:投标方在进行至该点时必须停工等待招标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停工待检。
招标方接到见证通知后,及时派代表到投标方检验或试验的现场参加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如果招标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W点可自动转为R点,但H点如果没有招标方书面通知同意转为R点,投标方不得自行转入下道工序,应与招标方商定更改见证时间。如果更改后,招标方仍不能按时参加,则H点自动转为R点。
监造内容


管道\管件监造项目表
序号零部件或
工序名称监造内容监造方式
RWH备注
1原材料进厂√√√
2下料√√
3焊接√√√
4热处理√√
5无损检验√
6成品外观及尺寸检验√
7进口管件商检√

3.4对投标方配合监造的要求
3.4.1投标方有配合招标方监造的义务,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
3.4.2投标方应给招标方监造代表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
3.4.3投标方应在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前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时间通知招标方监造代表。
3.4.4 招标方监造代表有权查(借)阅与合同监造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如招标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投标方应提投标方便。
3.4.5投标方应在见证后将有关检查、试验记录和报告资料提供给招标方监造代表。
3.4.6提前10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检验时间通知招标方监造代表和招标方,监造项目和方式由投标方、招标方监造代表、招标方三方协商确定;
3.4.7招标方监造代表和招标方代表有权通过投标方有关部门查(借)阅合同与本合同管件有关的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检验记录(包括之间检验记录),如招标方认为有必要复印,投标方应提供方便。
3.4.8招标方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管件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招标方有权提出意见,投标方应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管件质量。无论招标方是否要求和知道,投标方均应主动及时向招标方提供合同管件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招标方不知道的情况下投标方不得擅自处理。
4性能验收试验
4.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附件1的要求。
4.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为招标方现场。
4.3 性能验收试验的时间在机组72+24小时满负荷试运后6个月内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4.4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投标方提供,招标方配合。投标方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4.5通过无损探伤将视为管件通过初步性能验收试验。
4.6在管件性能试验通过后,如果管件出现质量问题,其责任仍然由投标方承担。
4.5 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
管道详见技术协议第一章中第5条款内容。
管件:
●每一件管件验收内容为:质量证明文件验收、管件外观、标识、数量、尺寸验收。
●每一个合金钢管件和焊缝,进行光谱检验
●焊缝进行射线或超声波抽检,抽检比例不少于5%,如果发现超标缺陷,抽检比例加倍,如果抽检比例加倍后仍然发现不合格,100%全部检验,投标方承担检验和返工费用。
4.6 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
详见技术协议第一章中第5条款内容。
4.7 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方主持,投标方参加。试验大纲由招标方提供,与投标方讨论后确定。具体试验由买、卖双方认可的测试部门完成。
4.8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测试单位编写,报告结论买卖双方均应承认。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商。
4.9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

?
附件6技术服务和联络
1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
1.1为使投标方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方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如果此现场服务人日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方增加现场服务人日数,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现 场 服 务 计 划 表
序号技术服务内容计划人日数派出人员构成备注
职称人数
1货物验收
2安装指导
3性能考核验收试验
合计

1.2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条件
1.2.1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熟悉并掌握现场和电厂有关方面的规章制度
1.2.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1.2.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1.2.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1.3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3.1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催交设备、开箱检验货物、处理设备质量问题、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等。
1.3.2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向招标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操作的程序和方法。对这些重要工序,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出现质量问题,投标方应负全部责任。
1.3.3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现场人员要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
1.3.4 投标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1.3.5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方协商。
1.4 招标方的义务
招标方要配合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工作、生活、交通和通讯等方面提投标方便。
2设计联络
2.1 设计联络会的目的是保证合同设备和电厂的成功设计,及时协调和解决设计中的技术问题,协调招标方和投标方,以及各投标方之间的接口问题。
设计联络会原则上召开2次。联络会地点在设计院,时间协商确定。联络会议由招标方主持。联络会的交通、住宿费用双方自理。
为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而需举行的其他联络会议由双方商定,费用双方自理。
上述会议所在地单位提供办公、会议方便。
2.2设计联络会议题
2.2.1明确接口,研究双方工作计划、配合资料要求和进度。
2.2.2检查设计接口、供货接口衔接,相互资料提供和配合。
2.2.3讨论施工、运输方案
解决详细设计遗留的技术问题。
讨论设备验收、考核相关事宜。
2.3 会议时间和日期将根据买卖双方的一致意见确定。
2.4 人员:招标方、投标方根据需要自行确定。
3技术服务
3.1管件在配管和安装过程中如发现有问题,投标方应在24小时内到相关地点解决问题。
3.2投标方进行技术服务和参加技术联络的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附件7分包商/外购部件情况
1.1分包及外购情况表
序号设备/部组件型号单位数量产地厂家名称交货地点备注
1主蒸汽管道主蒸汽管道

注:表中所列均为进口管材的分包情况

附件8 差异表
投标人要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差异之处汇成表。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单独列表。

技 术 差 异 表

号招 标 文 件投 标 文 件
条 目简 要 内 容条 目简 要 内 容

商 务 差 异 表

号招 标 文 件投 标 文 件
条 目简 要 内 容条 目简 要 内 容

附件9 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
1包装
1.1设备分类装箱并应遵循适于运输,便于安装和查找的原则。
1.2包装箱外壁有明显的文字说明,如:设备名称、用途及运输、储存安全注意事项等。
1.3包装箱内附带下列文件,但不限于此:
a、装箱单;
b、产品使用说明书;
c、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d、安装指示图。
2设备标志
2.1每台设备都有固定铭牌。铭牌不易损坏。标志醒目、整齐、美观。
2.2所有重要的阀门、调节保安部套等均有表示其行程、转角、操作方法等明显易辩的标志。
2.3重要部件根据图纸规定,在一定位置上标有装配记号,使用材料和检验合格的标志。
3运输
经由铁路运输的部件,其运输尺寸和重量不应超过国家标准所允许的限界规定。其它运输方式部件的运输尺寸和重量的限值,在授予合同后需供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长期部件的运输应有防止变形、擦伤及碰撞等的措施。
4储存
4.1投标方根据包装箱内所装物品的特性,向投标方提供安全保存方法的说明。
4.2投标方所供的随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有安全储存方法的说明。


附件10技术性能违约金支付条件

特别注意:若投标方提供的产品性能指标不能达到技术协议文件中技术规范的要求,如:外观和几何尺寸、壁厚;管材的光谱(指合金钢)和硬度检验等。每不合格一项考核合同总金额的1%,而且必须更换问题产品,如果因此影响到招标方的建设工期,考核投标方10%的产品合同金额。


附件11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按合同一般条款序号有下列各项:
1、定义:
(1)需方:本合同需方系指: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供方:本合同供方系指:(签定经济合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3)现场: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和运行地点位于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自备电站安装现场。
标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位、数量、金额等
序号编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含税单价含税总价备注
1********0439主蒸汽管道Φ323.9*34 材质:P91定型管道套1

合计总金额(含税人民币小写、标明税率):
合计总金额(含税人民币大写、标明税率):
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下信息:
技术说明:
相关技术文件:
商务说明:

2、结算货币:人民币。
3、交货地点: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自备电站安装现场。
4、交货方式:安装现场车板交货。
5、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6、交货时间:2016年7月30日前所有设备和材料进入安装现场。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与设备一起发货
7、合同总价格:
包含设备价格(含17%增值税价格)、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运费(含杂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含技术资料费)。合同总价为终身不变价格。
8、付款方式及保证金:
无预付款。投标方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三万元,中标后转为履约金,未中标单位保证金返还。
9、质量保证期:
设备全部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合格后满12个月。在保证期内,供方应保证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任何非需方人员非正常操作而导致的缺陷或故障。
10、技术服务:详见技术规范。
11、验收及验收标准:在招标方现场进行验收,根据招标文件及双方认可的验收标准和方法进行验收。
12、其它
12.1中标方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五日内与招标方签订技术协议和商务合同;
12.2供方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7天内向设计院提供设计需要的资料和图纸(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并附电子版。
13、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另附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或闪存)1套,单独密封后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附表1 主蒸汽管道、管件的设计条件及数量(本项目)

见材料表

附表2 内径管的规格、材质、椭圆度,内径偏差,壁厚偏差,公称重量和重量公差等数据


1、附表中管道的设计参数及管径的规格均根据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初步设计资料计算所得,最终数值根据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准确参数确定。表中数量本项目总量。最终数量以设计方施工蓝图为准。
2、上表中的总长度值不包括配管所必需的加工裕量、现场为电建单位培训焊工所必要的培训用量、海关商检所耗费的用量等。
3、按不定尺定货的钢管最大长度不得超过运输极限。

签字及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吉林化纤采购中心
电 话:****-********
传 真:****-********
手 机:153*****797
E – MAIL:
日 期:

设计单位:吉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授权代表: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850号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手 机:
E – MAIL:
日 期: 年 月 日

卖 方:
授权代表:
通讯地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手 机:
E – MAIL:
日 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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