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江苏省如皋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统筹资金白蒲镇前进片、林梓片资格后审公告
2023年度江苏省如皋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统筹资金白蒲镇前进片、林梓片资格后审公告
项目编号 | S320*****420***** | 项目名称 | 2023年度江苏省如皋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统筹资金白蒲镇前进片、林梓片 |
标段编号 | S320*****420*****001001 | 标段名称 | 2023年度江苏省如皋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统筹资金白蒲镇前进片、林梓片 |
工程类型 | 施工 |
2023年度江苏省如皋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统筹资金白蒲镇前进片、林梓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3年度江苏省如皋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统筹资金白蒲镇前进片、林梓片已由皋农发【2024】2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如皋市农业农村局,项目法人为如皋市白蒲镇人民政府,由项目法人与中标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炜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3年度江苏省如皋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统筹资金白蒲镇前进片、林梓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如皋市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项目位于如皋市白蒲镇;(1)白蒲镇前进片新建,规模0.63万亩;(2)白蒲镇林梓片改造提升,规模0.84万亩。建设内容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工程投资额311.8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2023年度江苏省如皋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统筹资金白蒲镇前进片、林梓片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全部内容。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65日历天,灌溉设施及土地平整须在2024年5月30日前竣工,确保农田灌溉及下季种植需要,其他设施在2024年6月30日前竣工。整个项目在2024年6月30日前竣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施工业绩要求:投标单位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本招标项目最高限价50%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
(3)财务要求:/。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 号”规定,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
特别提醒: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 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其他要求:
①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企业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苏清办〔2023〕4号文中有明确要求的,以其要求为准。
前款①中“近2年”是指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2年,例如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是2024年4月8日,则“近2年”是指从2022年4月9日以来的2年内,以此类推。前款②~③中所称“近1年”、“近3个月”的定义与上同。
④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⑤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⑥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⑦根据如皋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暂停如皋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相关单位参与资格的通知》,江苏汇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宏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通市海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国正工程咨询(江苏)有限责任公司、苏州泰祥景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银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通铁军建设监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南通郡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淮北兴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通恒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晨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双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广泽建设有限公司、江苏东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烨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通顺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马鞍山昌胜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方信建设有限公司、相亭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聚汇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通通城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创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慧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升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通振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⑧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二)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三)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四)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五)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8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8日0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应当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线下文件,详细要求见第 2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7.4 项,只适用于现场开标模式),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现场开标,投标文件(线下文件)递交地点为 / 。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招投标系统。本工程实行全称电子化招标,投标时不需提供纸质文件,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相关费用自理。
7. 评标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按照下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等时,以投 标报价低的优先。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7.1.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100分 |
7.2评分细则
一、报价评审:100分
7.2.1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若符合有效报价要求的投标报价多于5个(不含5个),则去掉1个最高价和1个最低价后且符合介于招标控制价 98%(含)与 90%(含)之间的投标报价参与计算评标基准价;若符合有效报价要求的投标报价少于5个(含5个),且符合介于招标控制价98%(含)与90%(含)之间的投标报价均参与计算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各参与计算评标价的投标单位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若所有投标单位的报价均不能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则评委会应确认本次招标失败。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时得10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1%的扣减1分,每低 1%的扣减0.6分,按照内插法计算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7.3工程最高限价为:311.8万元。
8.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请各投标单位于投 标截止日期前登陆“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登录——项目响应方登录”,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等相关招标资料,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含澄清、修改)、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备注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项目法人:如皋市白蒲镇人民政府
地址:如皋市白蒲镇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37*****702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炜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如城镇大司马南路8号如园商务大厦1706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177*****825
2024年3月25日项目编号 | S320*****420***** | 项目名称 | 2023年度江苏省如皋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统筹资金白蒲镇前进片、林梓片 |
标段编号 | S320*****420*****001001 | 标段名称 | 2023年度江苏省如皋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统筹资金白蒲镇前进片、林梓片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标签: 高标准农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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