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荡实验学校屋面防水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焦荡实验学校屋面防水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述
泰兴市焦荡实验学校屋面防水维修工程招标控制价为71672.12元,现以招标形式确定一个施工单位。
二、项目施工要求:详见学校提供的建设资料。
三、报名条件及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1、资质要求:项目投标人需具有建设部门核发的三级(含三级)以上建筑总承包资质或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针对本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本单位的该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岗位证书(含临时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岗位证书及安全B证等等加盖单位印章的一套资料复印件,报名时仅需这一套复印件,开标时必需带齐原件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不得从开标室以外获取审查资料),审查完后原件退还给投标人,所有报名人的报名资料不退。资格审查以开标时原件审核为准。
2. 针对本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上的被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法人代表参加报名及开标除外。
3、工期要求:中标单位必须在签订合同后30个非雨天天内完成施工任务,否则将予处罚。每误期一天,罚款200元。开标后,中标人必须迅速与学校签订好合同,否则视为中标人弃标,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质量要求:本工程施工质量目标合格。
5、安全要求:中标单位必须有详细的单项施工安全预案(中标人签订合同时提供),在建设的过程中涉及施工引起的安全问题负全权责任。
6、投标保证金:参加投标的单位,开标前向学校缴纳或开标时及时出示投标保证金三仟元人民币(现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施工结束并经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其余投标人的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当场退还。
7、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泰教审[2008]14号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泰兴市建设工程变更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和泰教审[2013]21号泰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泰兴市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的通知,严格控制变更,无规范变更手续的不予结算,严禁高估冒算,核减率超过一定比例的,施工方要分摊审计费用。
8、定标:本工程的中标价为元64504.91(下浮率10%)。本工程的中标方式为采用两轮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为第一轮抽签确定第二轮的抽签号码,第二轮从第一轮确定的抽签号码中抽出中标者。在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开标时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抽签。
9、释疑:投标人应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教育审计工作的通知》(泰教审〔2016〕6号)要求,应当现场勘察,在规定时间内做好质疑工作,否则视为认同招标文件。
10、废标:
(1)资质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2)针对本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不符合招标文件附件式样的;
(3)投标人在开标开始以后迟到的;
(4)串标、围标等恶意投标的。
11、付款方式:因本工程施工期较短,施工过程中由施工企业先垫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70%,审计完成后除留5%的质保金外,付清余款,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质保金。
四、报名、释疑及释疑答复时间:
报名、释疑时间:2016年5月16日上午8∶00— 10∶30,下午1∶30-4∶30。
释疑答复时间:2016年5月17日上午8∶00— 10∶30。答复方式为手机短信或语音提醒。
投标、资格审查及开标时间为:
2016年5月18日9∶30。
五、报名地点:泰兴市焦荡实验学校总务处,开标及资格审查地点:泰兴市焦荡实验学校生物实验室。招标文件发出以后,与学校联系人商量后可以到学校勘察现场。
六、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费用等一律自负。
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泰兴市焦荡实验学校校长室
八、联系人:印先生联系电话:189*****078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联系号码:
年月日
评标报告
一、招标单位:
二、招标项目、数量及预算价:
三、招标文件刊登的媒体名称:
四、开标日期及地点:
五、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及资格审核:
投标人名称
营业
执照
企业
资质
建造师
(小管师)
安全
B证
法人代
表姓名
代 理
人姓名
备注
六、评标办法和标准:
七、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
八、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及定标结果:
中标人:
记录人:
监察科:
计财科:
学校负责人:
审计中心:
校管办:
标签: 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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