靶机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靶机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靶机采购项目采购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部靶机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如下:

一、主要功能指标要求

序号

物资名称

采购内容

主要功能指标要求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交货期限

备注

1

中速靶机

包含龙伯球18个、曳光管18个、助推器具18枚、发射架1套和地面控制设备1套

1.靶机具备船舶平台海上安全起飞功能(起飞面积4m×4m);

2.靶机具备航路规划及人工干预切换功能,可按照预设航路飞行;

★3.靶机具备定位和自报位功能;

4.靶机具备快速组装拆卸功能;

★5.靶机发动机具备由地面测控站一键电启动功能;

6.控制系统具备海上复杂电磁环境适应能力,能够实现对靶机的实时、不间断控制;GNSS具备海上复杂电磁环境抗扰能力;

7.具有失控保护、姿态保护、发动机异常保护等应急处置功能。

8.具有伴随船舶按勾径飞行能力。

18

255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2

微波源

微波源1个

1.重量及尺寸要求:不大于5kg,直径不超过232mm;

2.工作方式:单脉冲工作方式,重复频率800Hz-2000Hz,具有变频捷变功能;

3.方位扫描范围:-45°~ +45°;

4.方位伺服定位精准:≤20′

5.工作温度:-30℃-+55℃;

6.极化方式:天线为垂直极化。

1


二、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交付所有产品,并按照甲方要求将设备运抵至甲方指定地点。

(二)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后24个月。

2.现场保障要求:每次放飞均提供免费现场保障。

3.人员培训要求:提供不小于3次,每次不小于4人次的技术培训(赴厂家培训),每次培训周期不小于3天。

4.每架靶机、发射器和控制系统需额外赠送易损件1套。

5.须在“三包”范围内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修理,指导收货单位使用。

(四)付款及结算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器材设备全部供货单位并验收合格后,付款至合同价95%;预留质量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自供货全部完成之日起12个月正常使用且无质量问题时,一次性结清。

(五)合同条款有关要求

1.该项目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采购单位采用应急协议采购方式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预采意向协议,当急时可能需要增加、回补储备的物资,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快速签订采购合同,依案组织保障。预采意向协议的定价原则以军队应急采购有关规定为准。

2.该项目由单位统一签订采购合同,各事业部门自行结算。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3.公示时间:3月22日至4月6日。

4.联系人:成先生

5.联系电话:0580-******* /176*****226

2024年3月22日
,058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需求公示 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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