靶机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靶机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靶机采购项目采购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部靶机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如下:
一、主要功能指标要求
序号 | 物资名称 | 采购内容 | 主要功能指标要求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交货期限 | 备注 |
1 | 中速靶机 | 包含龙伯球18个、曳光管18个、助推器具18枚、发射架1套和地面控制设备1套 | 1.靶机具备船舶平台海上安全起飞功能(起飞面积4m×4m); 2.靶机具备航路规划及人工干预切换功能,可按照预设航路飞行; ★3.靶机具备定位和自报位功能; 4.靶机具备快速组装拆卸功能; ★5.靶机发动机具备由地面测控站一键电启动功能; 6.控制系统具备海上复杂电磁环境适应能力,能够实现对靶机的实时、不间断控制;GNSS具备海上复杂电磁环境抗扰能力; 7.具有失控保护、姿态保护、发动机异常保护等应急处置功能。 8.具有伴随船舶按勾径飞行能力。 | 架 | 18 | 255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 |
2 | 微波源 | 微波源1个 | 1.重量及尺寸要求:不大于5kg,直径不超过232mm; 2.工作方式:单脉冲工作方式,重复频率800Hz-2000Hz,具有变频捷变功能; 3.方位扫描范围:-45°~ +45°; 4.方位伺服定位精准:≤20′ 5.工作温度:-30℃-+55℃; 6.极化方式:天线为垂直极化。 | 个 | 1 | |
二、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交付所有产品,并按照甲方要求将设备运抵至甲方指定地点。
(二)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后24个月。
2.现场保障要求:每次放飞均提供免费现场保障。
3.人员培训要求:提供不小于3次,每次不小于4人次的技术培训(赴厂家培训),每次培训周期不小于3天。
4.每架靶机、发射器和控制系统需额外赠送易损件1套。
5.须在“三包”范围内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修理,指导收货单位使用。
(四)付款及结算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器材设备全部供货单位并验收合格后,付款至合同价95%;预留质量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自供货全部完成之日起12个月正常使用且无质量问题时,一次性结清。
(五)合同条款有关要求
1.该项目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采购单位采用应急协议采购方式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预采意向协议,当急时可能需要增加、回补储备的物资,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快速签订采购合同,依案组织保障。预采意向协议的定价原则以军队应急采购有关规定为准。
2.该项目由单位统一签订采购合同,各事业部门自行结算。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3.公示时间:3月22日至4月6日。
4.联系人:成先生
5.联系电话:0580-******* /176*****226
2024年3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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