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灵璧县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公告

关于遴选灵璧县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公告

为充分发挥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示范引领作用,使之成为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新模式推广展示的平台、农技推广人员的练武之地、高素质农民培训的场所,根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原则,结合我县农业发展的实际,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3-5个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发布遴选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本县境内的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以及农业科研机构等,且运行良好。

二、遴选程序

申报单位向灵璧县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专家组综合评审并现场查验,遴选3-5家单位作为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经公示后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三、遴选条件

1. 基地要拥有自主产权或自认定为示范基地起土地流转期在5年以上。

2. 基地要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条件,交通便利,农田水利设施完善;较强的技术力量,较强的示范展示能力,有一定的生产规模(种植业:粮油种植规模不少于300亩;果蔬、食用菌等特色产业种植规模不少于10亩。养殖业:生猪年出栏1000头以上;肉禽年出栏10万只以上;蛋禽1万只以上;肉牛年出栏50头以上;山羊年出栏100只以上;水产养殖面积不少于100亩)。与省、市农业科研院校(所)、农技推广机构有技术对接或产学研合作协议的单位优先推荐。

3. 示范基地工作任务:围绕我县主导农业产业、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制定适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示范展示实施方案,建立技术示范展示、培训和观摩档案。基地统一竖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牌,标明示范内容、技术负责人、指导专家、实施单位等信息;至少与1个以上农业科研教学单位或农技推广机构紧密对接,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引进、试验、示范;每年试验示范4项以上先进适用技术模式(至少一项为农业农村部门发布主推技术),开展4次以上观摩培训活动;建立健全试验示范展示档案和经费使用台账,认真做好试验示范展示总结;接受年度考核验收,提高试验示范效果,使其成为集示范展示、技术指导、农民培训等多功能、综合性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服务平台。示范展示、观摩培训等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上传工作动态,农业农村部或省农业农村厅审核通过,或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道,全年不得少于4篇信息。

4. 基地科技含量较高、经营业绩显著,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和示范带动力。

5. 示范基地制度完善,管理规范,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6. 基地率先注册、使用农安康,近几年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和农业生产安全事故。

四、项目资金使用

项目实施主体与县农业农村局签订合同(或协议),项目实施完成后,经验收合格根据实施情况,给予每个基地一定的示范展示资金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试验示范所需的农(兽)药、化肥、饲料、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投入,以及组织展示、观摩培训活动等发生的费用支出。

五、申报材料

1. 申报书(见附件)。

2. 提交基地示范展示实施方案,方案中标明示范品种、先进适用技术(不少于4项,其中一项为近年来农业农村部门发布的主推技术)、技术操作规程、技术团队、培训观摩计划等。

3. 申报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加盖公章。

4. 基地产业规模情况,提供土地自有产权证明或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 开展示范展示相应生产设施、设备条件情况介绍。

6. 基地技术力量包括对接农业科研教学单位或农技推广机构、指导专家信息和技术服务协议等等。

7. 基地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8. 所获政府、部门荣誉情况及申报所需其他材料。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为联,联系电话:*******

地点:灵璧县农业农村局二楼补助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3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请各申报主体于规定时间内,向灵璧县农业农村局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档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2024年灵璧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遴选申报表

灵璧县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公告.docx

灵璧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5日

标签: 基地 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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