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化工园区2023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煤化工园区2023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皖财综〔2023〕1537号)要求,煤化工园区财政局会同园区建设发展局就2023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补助资金开展绩效评价。

一、202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情况

(一)租赁住房保障方面。2023年,上级下达园区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50套,实际筹集352套;未下达园区公租房任务,计划实施公租房0套,实际开工0套;计划发放住房租赁补贴0户,实际发放0户。共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24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0万元,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424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24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0万元)。

(二)城市棚户区改造方面。2023年,上级下达园区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650套,实际开工706套,开工率为108%。共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91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07万元。

(三)老旧小区改造方面。2023年,上级未下达园区老旧小区改造任务,计划实施老旧小区改造0个。共获得中央

财政补助资金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0万元。

二、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3年,上级下达园区租赁住房保障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24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0万元,设定绩效目标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工不少于35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91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07万元,设定绩效目标改造开工任务不少于650套。

三、开展财政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通过开展园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进一步整合各类资金和资源,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园区保障性安居工程从整体上提升管理水平,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绩效评价自评原则。坚持“程序合法、客观公正、公平合理、实事求是、科学规范的原则,以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上级考核与社会评价相结合,全面准确地评价园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成效。

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情况

(一)租赁住房保障。

根据《租赁住房保障绩效评价指标表》评分标准,2023年园区租赁住房保障绩效自评分数为100分,其中,资金管理方面自评得分25分,项目管理方面自评得分15分,产出效益方面自评得分60分。具体情况如下:

1.资金管理自评分析。2023年园区租赁住房保障项目共获得上级专项补助资金424万元,财政部门在规定时间、按规定项目全部安排资金用于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支出率100%。按时编制绩效目标、及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合同规定及时拨付工程款,不存在资金截留、挪用、交叉重复等违规违纪行为。该项工作自评25分。

2.项目管理自评分析。根据园区发展规划,保障性租赁项目共1个,满足园区发展需求。根据工作要求积极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按时报送绩效自评报告且内容完整。该项工作自评15分。

3.产出效益自评分析。2023年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任务350套,实际开工352套,计划开工率101%;公租房筹集及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暂不涉及。园区无托管乡镇、不管辖人口,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入园区企业工作的外地籍员工。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为本年度新开工项目,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项目质量控制,尚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暂不涉及用水电气问题及住房运营管理。园区已成立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保障房工作,与相关部门进行对接联动,已出具项目认定书,积极争取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支持。该项工作自评60分。

(二)城市棚户区改造。

根据《城市棚户区改造绩效评价指标表》评分标准,2023年园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绩效自评分数为100分,其中,资金管理方面自评得分25分,项目管理方面自评得分15分,产出效益方面自评得分60分。具体情况如下:

1.资金管理自评分析。2023年园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共获得上级专项补助资金598万元,财政部门在规定时间、按规定项目全部安排资金用于棚改项目,支出率100%。按要求及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按时报送绩效自评报告。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合同规定及时拨付工程款,不存在资金截留、挪用、交叉重复等违规违纪行为。该项工作自评25分。

2.项目管理自评分析。根据园区发展规划,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共1个,满足园区发展需求。根据工作要求积极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按时报送绩效自评报告且内容完整。该项工作自评15分。

3.产出效益自评分析。2023年园区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650套,实际开工706套。新开工项目,正在建设中,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项目质量控制,尚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目前棚改居民尚未拆迁,对拟拆迁居民进行了项目宣传,居民对小区设计、户型设计均满意。该项工作自评60分。

五、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园区财力有限,保障性安居工程必须按计划开工建设,所需资金庞大,融资问题更多放在了项目建设方即园区平台公司,资金压力巨大。

(二)合理化意见建议

加强对项目的质量控制,防止出现交房后因质量发生的纠纷;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项目建设,促进项目尽快建设完成,交付使用;做好保障性住房的后续管理,建立健全体制机制。

附件: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1-6).xls

淮南潘集经开区(煤化工产业园) 淮南潘集经开区(煤化工产业园)

?????????财政局 建设发展局

?????????2024年3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财政 绩效 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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