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充电宝设备服务单位招标公告
共享充电宝设备服务单位招标公告
一、招选项目名称:
深圳市特区建发科技园区发展有限公司共享充电宝设备服务单位招选
二、招选方式:
公开招选
三、项目地点:
创智云城(含一期、二期、三期)、金港商务大厦、云智科园、乐府广场、尚智科园、融悦大厦、海智云谷、绿智创谷
四、招选限价:
场地使用费6口充电柜不低于180元/台/月;8口充电柜不低于200元/台/月;10口充电柜不低于260元/台/月;12口 充电柜不低于300元/台/月,投放数量不少于10台,报价总金额不低于2,000元/月(含电费、含税)。
五、招选范围及主要内容:
共享充电宝设备由参选单位负责提供,并负责设备的投放、建设、运营、日常管理、安全管理及质保维护等服务。
六、收费模式:
(一)招选人向参选单位收取场地使用费,按实际投放台数收取费用(含电费),投放台数不少于投标承诺数
量。
(二)场地使用费按季度结算,且需提前预付。 (三)中选后,参选单位须缴纳3个月的首月场地使用费作为合同押金。
七、服务周期要求:服务期为2年,自合同签订生效日起计算。
八、评选方法及中选单位确定方式: (一)满足资格要求报名成功的,即列为入围单位。 (二)若入围单位只有1家时,则入围单位直接确认为中选单位。
(三)若入围单位有2家或2家以上时,根据报价总金额进行现场密封报价,总价高者为中选单位;若首轮报价出 现多家相同的最高价,则现场密封第二次报价,当场开启价高者为中选单位。若第二轮报价仍出现多家相同的最 高价,则按参选单位签到先后顺序抽签(已抽取的号不放回,大号中签)确定中选单位。
九、参选单位报名资格要求:
(一)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的独立法人机构。
(二)近3年(2021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在深圳市内有不少于5个的共享充电宝设备合作案例。(项目金额 及时间以合同为准,须至少提供合同内容及数量页、落款盖章页等合同关键页信息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参选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截图打印,加盖公章)。
(四)近3年与我司不存在民商事纠纷。
(五)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十、招选文件的获取
(一)参选报名单位资格条件符合招选公告要求的,招选人将向合格参选报名单位免费发放招选文件。
(二)招选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3月22日9:00至2024年3月28日18:00 (办公时间)
(三)招选文件领取地点: /
十一、参选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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