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黄鹿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江县黄鹿镇深化开展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中江县黄鹿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江县黄鹿镇深化开展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

现将《中江县黄鹿镇深化开展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江县黄鹿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0日

中江县黄鹿镇深化开展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中江县深化开展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江电整治〔2024〕1号)要求,为切实加强我镇森林火灾防控,及时发现和消除输配电设施引发森林火灾的隐患风险,保障输配电设施安全可靠稳定运行,决定在全镇范围内深化开展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指示批示和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领导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批示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深刻汲取近期广元市旺苍县、攀枝花市米易县因输配电设施引发森林火灾的教训,进一步树牢“防范胜于救灾”理念,坚持多部门多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切实压紧压实责任,着力解决树(竹)电矛盾带来的森林火灾风险和电网稳定安全运行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

二、主要内容

开展此次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重点突出以下方面的整治内容。

(一)建立健全管护制度。电力企业应当按照电力通道“树倒不碰线、风偏不闪络”的工作要求,承担所属系统及运行维护的林区输配电设施森林防火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防火责任制,确定防火责任人,制定防范输配电设施隐患引发森林火灾的措施,排除森林火灾隐患。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要组织指导涉林单位、林区施工单位加强巡护,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向输配电设施所有或使用权人通报,积极化解火灾风险,消除火灾隐患。

(二)集中整治输配电设施隐患。电力企业要组织对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开展全面排查,按照“一患一档”要求建立详细台账,加强输配电设施本体及附属设备缺陷综合治理,重点消除倒塔、断线、掉串、舞动短路等火灾隐患,以及对树(竹)放电的隐患;复核导线对地距离和对树(竹)木的风偏距离,要高度关注重点森林火险区域、风力较大地区、大档距段输配电线路和通道内树(竹)木灌木茂盛、芭茅、蒿草高大茂密的地段。

(三)加强输配电设施通道内外隐患整治。电力企业排查发现输配电线路通道内树(竹)木生长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在经依法申请并获审批后,应及时采取修剪、砍伐等措施予以消除隐患,有关部门和各村(社区)应给予支持。各村(社区)要组织对输配电线路通道之外区域超高树(竹)、倒伏树(竹)、易漂浮物及易燃物等隐患加强清理,避免在大风等异常天气下对输配电设施安全运行造成影响。

(四)完善并执行主动避险措施。建立电力、气象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开展大风预警常态化分析研判,加强大风等异常天气预警,细化预警措施。电力企业要结合输配电线路运行情况及风力影响评估风险,制定停运避险“一线一案”,刚性执行好大风天气下线路主动停运避险,并向政府有关部门备案。火情发生后要及时采取避险措施,降低火灾对电网的影响。

(五)加强联防联控联治。电力企业要主动与镇森防指办、森防指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对接,建立联系人制度和定期会议制度,健全完善隐患整治、设施保护、响应处置、信息共享等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专项行动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至2024年3月20日前)。镇政府结合国网中江县供电公司、其他电力设施所属单位实际情况,制订细化林区输配电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步骤,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立行立改阶段(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5月31日)。各村(社区)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林区输配电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制定治理办法,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和落实林区大风停电避险机制和措施,做到权属清、责任明、措施实、可核查;对能马上解决的要立行立改,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工作台账,限时整改销号。

(三)深化提升阶段(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持续排查治理电力企业所属产权及运行维护的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完善火灾防控体系,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完善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防控标准,落实电力线路的规划、设计、管理等有关标准和安全规范,加强过程管控,消除盲区遗漏点,补短板强弱项,严格责任落实。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30日)。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要对照实施方案认真梳理,深入分析,全面总结,组织验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工作举措

(一)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镇防指办、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和各村(社区)牵头,制定细化区域行动方案;国网中江县供电公司、其他电力设施所属单位是输配电设施产权单位承担所属系统及运行维护的林区输配电设施隐患整治主体责任,每季度报送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自然资源、应急、电网(电力)等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建立完善定期会商、工作协调、信息共享、联防联控、应急处置、情况通报、约谈督办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工作落实。同时,要督促电力用户做好各自产权的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突出重点目标,推进全面排查。坚持将专项行动同正在开展的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相结合,将输配电设施本体缺陷隐患、老化陈旧隐患、裸露线路隐患、私搭乱建线路隐患、输配电设施周围可燃物隐患、输配电线路下方超高树木隐患输配电设施通道内、外的树(竹)矛盾及易漂浮物、易燃物等隐患问题,以及电力施工中违规用火行为等输配电设施隐患作为重点,综合运用巡查巡护常规手段,以及无人机巡视、可视化监控装置等,实现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切实提高排查效率,增强监管能力水平。

(三)建立联动机制,守牢安全底线。镇政府要建立林区输配电设施引发森林火灾协同处置机制,一旦发生威胁输配电设施安全的森林火灾,或由输配电通道隐患引发的森林火灾,要迅速调集力量、快速科学处置,确保小火“打早、打小、打了”,严防出现人员伤亡,坚决守牢“两个确保”底线。

(四)加强宣传教育,浓厚防火氛围。各村(社区)要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作为专项行动的重要部分,以森林防火宣传月、“3·30”森林草原防灭火警示日等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短信等媒介,政企联动开展防火宣传,加大《森林法》《电力法》等法律法规及防火知识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群众积极参与专项行动,营造全民共同参与防火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汲取近年来林区各类输配电设施故障引发森林火灾的问题教训,进一步增强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增强做好专项行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加强专项行动组织领导,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坚决遏制输配电设施引发森林火灾。

(二)保持高压态势,严格督导问责。要强化监督问责,坚决杜绝专项行动走形式、走过场。镇森防指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将会同有关成员单位,对各村(社区)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抽查。对专项行动不认真的,一经发现,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约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林区输配电设施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相关工作将纳入2024年森林防灭火党政同责考核内容。

(三)及时总结经验,加强信息报送。各村(社区)要及时汇总本地区专项行动工作进展、工作成效及问题建议于2024年12月25日前报镇政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火灾隐患排查 配电设施 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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