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重新遴选2023年度市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2个培训班培训机构的公告

张家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重新遴选2023年度市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2个培训班培训机构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办发〔2023〕81号)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决定2023年度市本级2个高素质农民培训班培训机构进行重新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内容

2个班,每个班培育70人。其中: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1个班,每班70人,培训地点 桑植县;种养加种植能手1个班70人,培训地点 慈利县。

  二、遴选原则

  按照“机构自主申报、市农业农村局认定、省农业农村厅备案”的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择优遴选的方式确定2个班的培训机构。

  三、遴选条件

市本级遴选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培训机构应具备培训必需的教学资质、实践、管理条件,包括:

1.入选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http://wwwngxnetcn)培训基地库中的农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均可参加遴选。同时应具备湖南省电子卖场采购条件。

  2.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3.有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4.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5.有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6.承担两年以上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任务。

  四、遴选程序

  1.发布公告。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公告,告知遴选条件、时间安排、受理部门和申报材料要求。

  2.自愿申报。培训机构自愿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申报材料,具体包括申请文件、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机构申报书、有关证件等资料复印件。

  3.审批认定。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组,根据申报表要素评分,择优审批认定。

  4.进行公示。对审批认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备案。

  五、遴选要求

  1.申报材料要求。

①张家界市市本级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机构申报书。

②资质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和具备湘农发〔2020〕48号文件规定可优先承担培训任务的证明等复印件。

  上述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并装订成册。

  2.受理时间:从本公告之日起,截至2023年11月17日下午6:00。逾期不予受理。

  3.受理部门:张家界市农业农村局。地点:中共张家界市委办公大院市农业农村局415室,联系人:汪文化,联系电话:0744-*******

附件:张家界市市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申报书


张家界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3日


标签: 本级高素质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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