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定河下游主河道水质净化工程施工全阶段的监理、场地平整及进场桥施工招标公告
神定河下游主河道水质净化工程施工全阶段的监理、场地平整及进场桥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十堰市神定河下游主河道水质净化工程项目已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十发改审批【2015】8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源清环境工程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资金为100﹪财政资金(中央投资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十堰市源清环境工程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全阶段的监理、场地平整及进场桥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 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施工:
序号
标段划分
一标段
二标段
1
标段名称
十堰市神定河下游主河道水质净化工程场地平整施工
十堰市神定河下游主河道水质净化工程进场桥施工
2
建设地点
十堰市神定河污水处理厂
十堰市神定河污水处理厂
3
规 模
土方挖运填约50万立方米;
护坡、挡墙约2.4万立方米
三跨,总长67米(含引桥)
4
计划工期
70天
70天
5
开工日期
2016年6月
2016年6月
6
工程概算
2100万元
200万元
7
招标范围
施工图内所有内容
施工图内所有内容
2.2监理:十堰市神定河下游主河道水质净化工程施工全阶段的监理
2.2.1建设地点:十堰市神定河污水处理厂
2.2.2投资规模:约21518.56万元
2.2.3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施工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一标段申请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申请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至少完成一项同规模市政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壹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资格预审监理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至少完成一项市政公用工程(工程造价不少于1亿元)监理业绩。
3.3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4每个申请人只能对其中一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施工采用有限数量制,一标段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限定为 9 家;二标段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限定为 7 家。
4.2 本次资格预审监理采用合格制,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全部参与投标。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6 年5月13日至 2016 年5月17日,(公休日正常报名)每日上午 8:30 时至12:00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类似业绩(提供竣工验收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报名者,请于 报名同时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5月25日
9时00分,地点为 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评)标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名称: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庹秀琴
电 话:****-*******
招 标 人:十堰市源清环境工程中心
地 址:十堰市人民南路63号
联 系 人:张芳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5楼
联 系 人:龚超、杨晶
电 话:***-********
传 真:***-********
标签: 平整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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