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炭素厂焙烧车间增装焙烧炉炉膛检修小车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炭素厂焙烧车间增装焙烧炉炉膛检修小车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炭素厂焙烧车间增装焙烧炉炉膛检修小车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炭素厂焙烧车间增装焙烧炉炉膛检修小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自筹且已落实。采购人为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炭素厂焙烧车间增装焙烧炉炉膛检修小车项目
2.项目编号:QTLD-2024-013
3.采 购 人: 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4.项目地点: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现场
5.工期:自合签订之日起,总工期50个自然日内完成设备制作、安装、调试及人员培训等工作。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范要求及满足甲方需求。
7.施工范围:
施工范围:根据炭素厂焙烧车间焙烧炉炉室尺寸,设计、制作并安装两台炉膛检修小车,炉膛检修小车具备起升机构升降及小车横向移动的功能。安装后的炉膛检修小车具有各项安全防护以及连锁保护功能,且不得影响现有设备的运行,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二、承包商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具备实施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近三年(2021年至今)具有至少1项相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
3.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中国”查询未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4.具备较强的安全管控能力,符合提出的安全要求,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列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明细及清单,安全生产计划费用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
5.人员要求:须派驻一名项目经理,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二级建造师证书(机电专业)及以上证书;一名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员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文件时间:2024年3月26日至4月1日。
2.有意参加的单位请将报名函(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发送到联系人邮箱进行报名。
3.采购人收到报名资料后,即提供电子版的谈判文件。
4.本项目不收取报名费用。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以邮寄或现场方式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12日14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宁张公路28公里处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办公楼B109。
2.谈判时间:2024年4月12日14时00分
3.谈判地点: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办公楼B109
4.谈判方式:电话谈判。
5.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我公司仅在()发布本项目的招标信息,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我公司郑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与该项目相关招标事宜均须与我公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公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招标人拒绝延迟的报名人。
六、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纪委工作部。
七、联系方式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宁张公路28km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办公楼A525室
邮编:******
传真:0971-*******
邮箱:*********@qq.com
联系人(邮寄接收人):李志琦 166*****177
技术联系人:孟杰138*****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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