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税务审计服务采购项目询价采购邀请公告

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税务审计服务采购项目询价采购邀请公告

致福州市长乐区闽航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州华智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2023年度税务审计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人)受采购需求单位 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福建省高速公路驿佳购有限公司、福建高速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高速公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委托对本项目进行邀请询价采购,现邀请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2023年度税务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概况:现对 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福建省高速公路驿佳购有限公司、福建高速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高速公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23年度税务审计服务进行邀请询价采购。

3、采购内容及合同包划分: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合同包子号

合同包子项名称

采购需求单位

含税最高限价

备注

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2023年度税务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1

省经开公司及所属分公司2023年度税务审计

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

8万元

2

驿佳购公司2023年度税务审计

福建省高速公路驿佳购有限公司

8万元

3

服务区管理公司2023年度税务审计

福建高速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

2.5万元

4

文化传媒公司2023年度税务审计

福建省高速公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5万元

合同包含税最高限价

20万元

供应商应对本合同包和合同包内各子项同时响应报价,任意响应报价不得高于对应最高含税限价,否则报价文件将被否决。

4、服务地点:福建省内采购需求单位指定地点。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在采购需求单位与供应商协商确定的时间内完成本项目。

6、本项目成交人应根据采购需求单位各公司情况和服务要求分别进行服务完成本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能够承担法律责任。

(2)与采购人或采购需求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包响应报价,否则相关报价文件均无效。

(3)每个供应商应对 1 个合同包进行响应报价,否则报价文件将被否决,但允许最多只能成交 1 个合同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报价。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4)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企业及其法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三、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资格后审,最低评审价法。

四、本项目无响应保证金。

五、确认

各受邀供应商收到本询价采购邀请书后,请于 2024 年 3月 27日上午17时前(北京时间),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在本询价采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或明确表示不参加的,不得再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书面形式确认详见附件。

六、获取询价采购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凡愿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实名获取询价采购文件:

方式一:现场获取。供应商应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法人授权书(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确认书原件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五号楼三层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现场获取询价采购文件。

2、询价采购文件每份售价0元人民币,询价采购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3、未获取询价采购文件或未按规定获取询价采购文件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

七、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 月1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五号楼三层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3、供应商采用以下任意一种递交方式递交报价文件:

方式一:现场递交。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具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递交报价文件。

方式二:邮寄递交。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按照询价采购文件规定密封包装,邮寄至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邮费自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单位以签收供应商报价文件快递时间确定为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时间。

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收件信息如下:

邮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五号楼三层

收件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5*****333

4、其他递交要求:

(1)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纸质报价文件按照询价采购文件规定密封包装后递交至报价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单位不予接收。

(2)采用邮寄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应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若报价文件在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原因导致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单位不予接收。

(3)若采用邮寄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快递出现破损,导致报价文件无法按照询价采购文件规定密封包装或装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单位不予接收该报价文件。

(4)供应商按照询价采购文件要求密封包装报价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的报价文件。

八、报价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报价文件开启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报价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五号楼三层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5*****33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税务审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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