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家塘生态景观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孙家塘生态景观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我单位衢江区东港街道闹桥村委会定于2016年5月16日在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世纪大道767号)二楼开标厅确定孙家塘生态景观提升工程施工的承包商。
1.项目概况
孙家塘生态景观提升工程,发包的具体范围以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工期要求为90个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为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本工程审定预算价*******元(含暂列金81000元),发包人规定的最高限价为*******元(含暂列金81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的企业,发包人予以拒绝)。
2.交易资格要求
本次交易要求承包商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衢州市区(市本级、柯城区、衢江区)以外的省内企业须持有《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手册》, 或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历天内完成《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手册》的办理(承诺书格式自拟);省外企业还须持有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其中,承包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中已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报价活动)。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各承包商在交易截止时间前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供核实,衢州市区(市本级、柯城区、衢江区)以外的省内企业还须出具《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手册》或承诺书原件,省外企业还须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原件,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核实的或资格不符合要求的发包人将予以拒绝。
3.交易保证金
本项目交纳交易保证金30000 元整。交易保证金必须从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公共资源监督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备案账户汇出。投标人通过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公共资源监督管理综合信息系统拟投标项目中采用“全能付支付保证金”功能通过网银(电汇)方式交纳(中国银行),保证金年金单位交纳年金额大于等于本工程规定投标保证金额的可以选择“年金保证金”功能,按标段应缴金额自动扣除已交年金数额。特别注意:投标人无需输入账号、金额等相关内容。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开户单位: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衢州经济开发区支行;账号以系统随机分配账号为准”。递交时间:各标段相应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公共资源监督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确认为准(因各银行系统不同,请提前交纳,否则后果自负)。
4.承包商信息入库
各承包商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监管网(http://www.qzztb.net)办理承包商信息入库事宜(如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成员也应按要求办理)。
(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承包商,请先点击网页右上“企业入库口”,根据显示界面在“新企业注册入口”注册后就可上传投标信息,同时并办理企业CA和个人CA后,并提交企业相关投标信息。
(2)已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承包商,请凭用户名和密码或者CA登录系统上传带“*”号的原件扫描件,交易员本人携原件到市监管办业务处审验。
(3)办理企业CA和个人CA所需的资料,请在网站自行下载。
(链接地址:http://www.qzztb.net/qzsite/zhjyzn/1141.htm)
5.交易信息验证
5.1承包商于2016年5月16日上午9:30~10:30时(以中科院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为准)到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世纪大道767号)二楼开标厅,由授权委托人将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有效的企业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提供给工作人员,办理录入信息等手续,联系电话: ****-*******。
5.2承包商申请人凭企业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录入信息,交易时已入库的资料无需提供相应原件及复印件。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7*24小时服务电话:400-001-9090办理地址:衢州市花园东大道1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609办公室,联系电话:****-*******/****-*******/186*****107(李先生)。
注:在交易截止时间前未能录入信息的承包商,工作人员将拒绝接收其报价函(因工作人员操作进度或开标厅电脑原因或停电原因造成的录入信息时间延误的除外)。对因企业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原因造成的不能录入信息问题,请咨询办理机构。
6.报价函的递交
6.1报价函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递交的时间(交易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10:30时,地点为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世纪大道767号)二楼开标厅,报价函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须密封。未密封的,将被拒绝,退还给承包商。
6.2报价函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
(1)报价函;
(2)封4.1 总价;
(3)表4.2 说明(总说明);
(4)表4.3 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
(5)表4.4 单位(专业)工程报价计算表;
(6)表4.5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7)表4.5.1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8)表4.5.1.1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9)表4.6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0)表4.6.1 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11)表4.6.1.1 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12)表4.7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算表;
(13)表4.8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汇总表;
(14)表4.8.1 暂列金额明细表;
(15)表4.8.3 计日工报价表;
(16)表4.8.4总承包服务费报价表;
(17)表4.8.9 主要工日价格表;
(18)表4.8.10主要材料价格表;
(19)表4.8.11 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
(注: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报价时可不打印,在被确定为承包商后提供)。
(20)项目部人员配备表。
6.3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法报价,承包商统一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为依据,并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按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结合项目具体条件和企业自身实力考虑部分风险自主报价。除合同规定的可调内容外,承包商在报价中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和风险费等费用。
6.4承包商要充分了解本工程的图纸设计、工期进度要求、质量和安全要求、现场及施工环境情况、资金支付情况、材料采购及质量档次要求、配合协作等所有情况,以自身公司实力进行报价,不得恶意报价或不平衡报价,如发现将严肃处理。
6.5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规费、工伤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和税金必须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及《建建发》【2015】517号文件执行计取。
市政: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含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上限11.72%,下限9.92%)(注:以定额“人工费+机械费”为取费基数);工程定位复测费(上限0.05%,下限0.03%)(注:以定额“人工费+机械费”为取费基数),规费1按7.30%。
安装: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含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上限16.57%,下限13.88%)(注:以定额“人工费+机械费”为取费基数);工程定位复测费(上限0.05%,下限0.03%)(注:以定额“人工费+机械费”为取费基数),规费1按11.96%。
园林绿化: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含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上限9.61%,下限8.02%)(注:以定额“人工费+机械费”为取费基数);工程定位复测费(上限0.05%,下限0.03%)(注:以定额“人工费+机械费”为取费基数),规费1按10.94%。
税金按3.577%计取(以“直接费+管理费+利润+规费+其他项目费”为计费基数),农民工工伤保险按0.15%计取(以“直接费+综合费用”为计费基数),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按0.2%计取(以“直接费+综合费用”为计费基数)计取(不足2000元按2000元计取)。
注:本项目预算未经按“营改增”考虑,“营改增”造成的影响各承包商报价时充分考虑,自主报价,风险自负。
6.6暂列金额为81000元,除税金外不计取其他费用。承包商不得擅自变动暂列金额,否则发包人予以拒绝。
6.7承包商递交的资料需包含报价函、项目部人员配备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纸制版1份)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光盘(1个,用预算软件报价导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未提供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7.承包商的确定
7.1承包商在报价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必须自行勘探现场,以便获取有关报价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资料,费用自理。
7.2在有效报价中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1名候选承包商,最低报价为第一候选承包商。(如果报价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
7.3报价在审定最高限价及以下的且工期和质量目标响应交易公告要求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工期或质量目标未响应交易公告要求的的承包商,发包人予以拒绝。
7.4本工程设风险控制价【本工程风险控制价=(审定最高限价-暂列金×1.03577)×85%+暂列金×1.03577】,承包价如低于本工程风险控制价的,应提交低价风险保证金,低价风险保证金额度为承包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
7.5第一候选承包商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必须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并提交承包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及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如未签合同或未提交履约保证金及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发包人将没收交易保证金,并上报有关监管部门,并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7.6发包人将对候选承包商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查,如发现恶意报价或严重不平衡报价的,将取消其承包人资格,并上报有关监管部门。
7.7承包人开始施工后如出现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不符合工程需要,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明显达不到预定计划的,发包人将终止合同,有权在原候选承包商中按序选择承包人。承包商报价时需考虑此因素。
8.付款方式
8.1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验收资料齐全归档,并通过审计部门完成结算审计后支付至结算价的80%;剩余20%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满一年时支付50%,保修期满二年时付清。
附件:
1、报价函
2、项目部人员配备表
3、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4、图纸(详见附件)
5、合同条款(详见附件)
发 包 人:衢江区东港街道闹桥村委会
联 系 人:胡弟古
电话:135*****448
招标代理: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衢州市府东街362号
联 系 人:徐俊
传真:****-*******
2016年5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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