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新福州地铁电视屏PIS广告刊例价的通知

关于更新福州地铁电视屏PIS广告刊例价的通知

我司拥有福州地铁电视全网广告经营权,2024年3月20日新增福州地铁4号线电视屏(PIS)广告经营权,重新制定了包含地铁4号线电视屏(PIS)的《福州地铁电视屏(PIS)广告刊例价》(详见附件)。新版刊例价于4月1日执行。

特此通知。

福建广电新媒体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5日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PIS 电视 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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