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调整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告
镇宁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调整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告
根据《中共镇宁自治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同意<调整4个202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实施单位>的批复》
(镇乡振领通〔2024〕10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进行调整的批复 》(镇府函〔2024〕41号),现将《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3〕169号)3008.01万元重新调整,为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现将资金分配调整情况进行公示。
监督单位:镇宁自治县财政局综合监督股,监督电话:********。
附件:镇宁自治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调整分配表.xls
镇宁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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