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项目三、四房产测绘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城中村改造项目三、四房产测绘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城中村改造项目三、四房产测绘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JLFL2024-0305
1.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
标段划分 | 标段名称 | 项目编号 | 服务内容 | 预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折扣系数) |
1 | 城中村改造项目三房产测绘服务项目 | JLFL2024-0305-1 | 涉及房产测绘面积约50万平方米,收费以《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国测财字(2002)3号)的规定为基准,即每平米1.63元计算测算,单个项目测区面积不足1幅的1:500-1:5000比例尺地形图,按一个图幅计算:标准幅价格x1.3。需统筹规划调查,合理划分地块,批次委托。按照2024年3月13日《城中村专题会议纪要》要求,中标折扣系数不高于0.8,项目服务预算费用为65.2万元。 最终服务费用以项目结算为准,且最终服务费用不超过项目预算。 | 65.2 | 0.8 |
2 | 城中村改造项目四房产测绘服务项目 | JLFL2024-0305-2 | 涉及房产测绘面积约60万平方米,收费以《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国测财字(2002)3号)的规定为基准,即每平米1.63元计算测算,单个项目测区面积不足1幅的1:500-1:5000比例尺地形图,按一个图幅计算:标准幅价格x1.3。需统筹规划调查,合理划分地块,批次委托。按照2024年3月13日《城中村专题会议纪要》要求,折扣系数不高于0.8,项目服务预算费用为78.24万元。 最终服务费用以项目结算为准,且最终服务费用不超过项目预算。 | 78.24 | 0.8 |
1.4合同履行期限:2年。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策。(中小微企业投标的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供应商依法登记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测绘地理信息局核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多测合一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的高级及以上职称。
2.3.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2.3.3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3.4本项目各标段供应商允许兼投,但不允许兼中。本项目按顺序进行开评标,按照标段在先的原则,若供应商在一标段被确定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则在后续标段正常参与评标,但取消在后续标段第一成交候选人资格,由后续排名供应商依次递补。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5日-2024年4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2: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时间:2024年4月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开标1室(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递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响应磋商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响应磋商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客户端”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平台要求编制、加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填写响应磋商供应商代表联系方式。
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操作。
五、公告期限
5.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人:梁猛
联系电话:189*****779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联 系 方式:于丹0431-********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丹
电话:0431-********
7.4监督联系方式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方式:0431-********
7.5本项目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依托政府采购数字金融服务平台开展融资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吉财采购(2023]721号)支持申请“政采合同贷”政策。
“政采数金平台”联系电话:张经理0431-********柯经理0431-********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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