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展馆建设招标公告

幸福展馆建设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富平县幸福展馆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富平县状元府邸南门信达工作室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08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Q2024-ZFCG-0306
项目名称:富平县幸福展馆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461,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富平县幸福展馆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461,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990,029.2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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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 日历天内施工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富平县幸福展馆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富平县幸福展馆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经年报合格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有可识别的二维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无在建工程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6、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纳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免税或开标前一年内零申报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纳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8、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且网站)截图须体现报告查看时间);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网站截图(查询日期均为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并加盖单位公章;
9、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
10、企业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可查询到企业基本信息(附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11、提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2、提供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14、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3月18日 至 2024年03月22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富平县状元府邸南门信达工作室二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4月0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陕西省富平县状元府邸南门信达工作室二楼会议室
开标地点:陕西省富平县状元府邸南门信达工作室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9)《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2、现场报名方式:供应商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其他报名方式:A.供应商介绍信(介绍信务必填写项目名称并加盖公章);B.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C.报名及文件领取表(供应商请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 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按照以下邮件格式发送邮件:*********@qq.com。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富平县民政局(本级)
地址:富平县金龙大道4号
联系方式:139*****6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陵区鹿歌路东段
联系方式:199*****7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电话:199*****727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15日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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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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