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4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建设主体的函

关于推荐2024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建设主体的函

关于推荐2024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建设主体的通知

各镇(区、街道)农业农村局、农村工作局、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

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4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建立完善我市秸秆收、储、运、用全环节综合利用模式,提升全市秸秆离田产业化利用水平,请各镇(区、街道)推荐2024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建设主体,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我市境内依法登记注册、正常运行2年(含)以上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涉农企业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自愿从事稻麦秸秆机械化收集离田工作,以及能源化、肥料化、基料化、饲料化、工业原料化等多种形式利用。

2.优先推荐已从事秸秆收集或利用主体,优选稻麦种植承包面积1000亩以上的主体参与秸秆收集。

3.推荐秸秆利用的主体需提供用地、用电等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立项能够保证立项后一个月内开工建设。

二、支持环节

1.支持秸秆机械化收集离田环节的设备购置和设施建设,机械设备主要包括秸秆打捆机(含配套大马力拖拉机)、打包机、抓草机、搂草机、离田运输设备及其它秸秆收集储运机械设备。

2.支持秸秆能源化、肥料化、基料化、饲料化、工业原料化等机械设备购置和设施建设。

三、支持标准

每个项目补助金额根据主体建设规模确定,建设主体自筹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具体补助标准将根据省级最终下达资金数统筹安排。

农业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试点镇(珥陵镇)限推荐3个主体,其它镇(区、街道)限推荐2个主体,请各镇(区、街道)于3月25日下午5点前,将推荐单位名单按附件1格式要求,由镇(区、街道)政府(管委会)盖章报丹阳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科,逾期视同放弃。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家考评,择优确定项目建设主体。

丹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2日

附件1

丹阳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丹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推荐2024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建设主体的通知》要求,我镇结合本区域秸秆综合利用现状,在充分调研有意愿参与秸秆收集利用主体的前提下,并经我镇有关部门联合审核,拟推荐XXX为2024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建设主体。

XXX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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