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京01破15号北京桑普电器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遴选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京01破15号北京桑普电器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遴选审计机构的公告

北京桑普电器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遴选审计机构的公告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于2023年12月27日裁定受理北京市天拓律师事务所对北京桑普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桑普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1月17日指定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桑普电器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人为尹正友。

为查清桑普公司真实财务状况,厘清桑普公司债权债务关系,实现全体债权人的公平受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桑普公司的客观实际,拟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选聘审计机构。

一、桑普公司基本情况

北京桑普电器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2月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为911*****600*******,注册地为北京市顺义区京顺路西侧金马工业区东侧,法定代表人为龚建文;注册资本3,127.62万元人民币,桑普公司的股东共有24位。

桑普公司的经营范围:制造电器、电子产品和节能技术产品;技术服务;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厨房卫生间用具及日用杂品和节能技术产品的开发和销售;工程咨询、技术咨询;家用电器维修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粮油);出口本企业生产的机电产品;进口本企业科研和生产所需的技术、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经营本企业研制开发的技术和生产的科技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根据管理人了解,桑普公司此前经营业务主要为电器制造和销售,后经营不善长期亏损,为控制成本将生产线迁移至外地,并将厂房、土地出租以维持现金流。桑普公司在北京市顺义区拥有2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并在其上建造了厂房、食堂等建筑物。

桑普公司曾对外投资设立了11家公司,截至破产案件受理之日,仍处于存续状态的5家,处于吊销状态的4家,已注销的2家。桑普公司共11家分公司,其中2家存续,4家注销,5家吊销。

桑普公司电子财务资料情况:因2023年7月北京地区强降雨,桑普公司机房被淹,储存财务数据的服务器进水,导致服务器无法使用,后管理人联系技术人员对服务器数据进行了恢复,但由于多项账目数据未做及时更新,账表中反映的资产负债情况与债务人实际情况存在比较大的差异。根据债务人最新的审计报告显示,桑普公司2022年底的财务状况为:资产共计23,080,343.01元,负债共计84,966,489.92元,所有者权益合计-61,886,146.91元。但根据管理人调查和与财务人员沟通,审计机构并未对资产负债做出应有调整,故该审计报告与桑普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存在较大差异。

需要审计的背景主要为:(1)桑普公司经营异常后资金运转出现困难,有职工出借资金给公司使用的情况,公司与职工资金往来较为频繁,存在一部分账外资金;(2)桑普公司名下的集体建设用地历史情况复杂,且桑普公司作为出租人与租户之间往来款项多,还存在租户自建不动产的情况;(3)部分债权人与桑普公司之间的债权形成时间跨度久,往来次数频繁,且具有关联关系;(4)桑普公司存在多笔账载应收类款项、账载固定资产等与实际资产情况不符。

二、工作内容

本次破产审计工作的工作范围为:

(1)以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案件的日期为基准日(或管理人根据破产案件需要而指定的其他日期为基准日),对桑普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厘清桑普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基本财务状况、有形资产盘点、应收应付款、债权审查确认的情况、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审计工作完成后根据管理人要求出具相应审计报告及说明文件。

(2)审查桑普公司款项资金流向;

(3)审查桑普公司账目记载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4)审查桑普公司与关联债权人、关联方或实际控制方的往来账目,对各项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特别是有无可撤销、隐匿转移财产、无效以及虚列支出、侵占公司财产的问题;

(5)审查桑普公司与租户之间的押金以及租金数额;

(6)核查对外应收及预付账款情况,对应收款的形成进行说明;

(7)审计桑普公司固定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8)审计桑普公司对外长投情况及价值,审计分公司情况;

(9)视情况在破产案件终结后对管理人履职进行审计;

(10)管理人要求的其他工作事务。

三、 参与遴选的资格条件以及评选

(一)资格条件以及申报文件的内容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已获得执业资格、年检合格;

2.参与申报的审计机构在近3年内未参与过桑普公司或其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审计工作;

3、申报文件内容包括:

(1)机构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营业执照、人员资质、参与过企业破产清算项目审计等相关业绩、拟委派人员的情况介绍、经验优势等),上述情况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2)审计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出具报告的时间、人员分工、初步报价等);

(3)承诺书(主要包括1.所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2.保密承诺;3.愿意配合管理人开展工作并接受合理的工作安排调整;4.出具的报告复核法律法规及准则等);

4、申报机构需要在北京有常驻办公地点;

5、申报机构已编入法院的破产管理人机构名册或入围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者名单者优先;

6、特别说明:审计费用将列为破产费用,具体支付安排将在委托合同中予以明确;

7、本次审计的相关事宜以委托合同的约定为准。

(二)评审方式

有意向的中介机构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向管理人提交资料,管理人将按照参与遴选的中介机构的报价、经验业绩、拟委派人员情况与出具报告的时间等核心要素条件汇总,根据本公告的遴选资格条件综合考量。

四、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申报的审计机构在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4月17日)前将盖章的申报文件扫描件发送至管理人工作人员邮箱zengzhichao@china-ris.com;huahaiou@china-ris.com并同时将申报文件原件密封后(一式二份)邮寄至以下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16层,联系电话:131*****141188*****658150*****932;联系人:曾律师、华律师。

五、公告发布

本公告发布在全国企业破产案件重整信息网。

北京桑普电器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3月25日


,北京市

标签: 公开遴选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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