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2024年后勤管理处(保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全力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教育教学秩序稳定,主动适应新形势下后勤管理处安全生产工作的新任务和新要求,根据《2024年保定校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2024年保定校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后勤工作实际,明确后勤管理处在校园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和操作流程,确保后勤部门在食品安全、燃气安全和校园建筑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得到有效执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教育部和河北省委、省政府、学校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三管三必须”,压实政治责任、落实各项举措、及时化解风险,不断提升安全治理能力,坚决杜绝重特大后勤管理处安全事故,推动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后勤管理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后勤管理处安全生产工作。各部安全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后勤管理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监督和推动落实。
三、主要任务及管理
(一)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
1、严格落实后勤管理处服务保障中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排查整治全覆盖;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逐一建立台账;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彻底整改,切实做到无盲点、无死角、无漏洞,坚决守牢学校安全红线底线,全力防范遏制各类责任事故发生。
2、以各单位岗前培训为安全管理的基础,使每个岗位的日常安全规范操作常态化;以班组随时提醒、部门日常巡查、后勤每周监管,保证运行安全巡检人员的无缝隙衔接;以部门月度安全隐患总结、后勤季度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保证运行工作得到安全的有效的保障;以年度特定时期的安全生产周、安全生产月活动提醒工作繁忙期的懈怠疏忽。
(二)食品安全管理
1、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小组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成员职责,充分发挥“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化监管平台作用,加大对食品保障全流程监察力度,同时做好食品的安全监督、检查记录和追溯体系建设。
2、继续坚持每日对食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的常态化管理,完善食堂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加大对原料储存、加工过程、成品存放等重点的细化筛查。
3、以严格的台账制度确保食品采购来源清晰,及时发现潜在食品安全隐患,规范日常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
4、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晨午检等卫生制度,坚持岗位人员健康证公示,确保从业人员100%健康上岗。
5、按照年度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计划,通过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方式,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狠抓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治理整顿,切实保障学校食品安全。
6、综合经营与服务部加强对超市及校内各经营场所的运行监管,努力降低设备、人员、食品安全风险。
(三)燃气安全管理
1、成立燃气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开展常态化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燃气信息台账,设立“天然气安全风险告知牌”、“燃气安全信息公示栏”,并对食堂燃气安全责任制、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用气明白卡、燃气泄漏应急处置流程、安全用气操作规程、燃气灶具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应燃气管理规定上墙公示。
2、严格履行燃气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和应急处置制度,按规定执行燃气安全检查记录,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人员、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
3、注意巡查在食堂、气瓶储存间等重点区域加装的可燃气体泄漏在线数据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保证安全智能防控的实现。
按照消防、燃气等专业部门要求,严格履行燃气监测设备定期进行检测的相关规定。
4、根据特定地点、特定设备的升级维护情况,及时修订燃气安全使用手册,定期对使用燃气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
(四)校园建筑安全管理
1、常态化开展校园建筑安全隐患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发现、报告校内建筑安全隐患。
2、与基建处、保卫处协作,巩固校园高空安全防护装置建设成果,及时查漏补缺和维修维护,降低师生在校园的坠楼风险。
3、严格后勤工程安全操作规范,校内新建改建、装修装饰等各类施工作业要严格遵守操作规范,落实封闭围挡、警示标志等防范措施,严防发生次生灾害。
4、建筑物门窗的防盗网等按相关规定要求设置。
(五)应急救援预案与响应
1、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同时依据现有实际情况,各部对已有的食品安全、燃气安全和校园建筑安全事故等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明晰应急响应流程,检查、监督安全责任人岗责落实到位。
2、应急救援预案主要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应急救援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方案、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及定期演练、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和经费保障。
3、各部组织或协助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及善后等工作。
四、调查处理、责任落实及追究
(一)认真履行落实《华北电力大学后勤管理处(保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所明确的各项责任和任务。
(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同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有关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如实上报事故情况,不得隐瞒、谎报或故意拖延不报,不得破坏事故现场和毁灭有关证据。
(三)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时,积极配合调查组进行调查。
(四)对职责范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经查实已经全面履行了学校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职责,并全面落实了学校有关工作部署的,不予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五)对于负有违规责任的工作人员,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后勤管理处(保定)安全工作办公室
2024年3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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