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祁阳表面处理产业园项目—场地平整工程初步设计询价邀请公告

永州市祁阳表面处理产业园项目—场地平整工程初步设计询价邀请公告

永州市(祁阳)表面处理产业园项目—场地平整工程初步设计询价邀请公告

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对永州国化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的永州市(祁阳)表面处理产业园项目—场地平整工程初步设计(以下简称“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永州市(祁阳)表面处理产业园项目—场地平整工程初步设计

2、采购项目编号:YZGH-2024-FW-001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询价代理服务收费

01

永州市(祁阳)表面处理产业园项目—场地平整工程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场地平整、鱼塘处理、边坡防护、场地排水、场地围蔽设计等与项目初步设计相关的内容。

1项

场地平整工程初步设计服务合同价:场地平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中标价为计费基础,执行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标准及永财办[2016]30号文计算后再优惠不高于0.55,估算合同金额:49.73万元以内

4770元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②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注册类证书(注册建造师证或注册建筑师证),且截止参与本采购活动时为设计单位(即供应商)正式员工(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不少于3个月社会保险的最新社保证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联合体: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四、供应商应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复印件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确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4、如提交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对委托代理人的授权文件原件,该授权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本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永州翔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祁阳市新兴路455号名洋美发2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三、四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七、确定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也可以由询价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发出询价邀请,并发出询价文件。

八、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发布(https://)发布。公告期限为自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永州国化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2)地 址:祁阳市浯溪中路70号(祁阳市畜牧水产局二楼)

(3)联系人:李建明

(4)电 话: 158*****257(经本人同意公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永州翔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祁阳市新兴路455号名洋美发2楼

(3)联系人:申言秀

(4)电 话:180*****656(经本人同意公开)


附件一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永州市(祁阳)表面处理产业园项目—场地平整工程初步设计(项目名称)询价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二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标签: 理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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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翔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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