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京银行北京分行东方梅地亚中心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盛京银行北京分行东方梅地亚中心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盛京银行北京分行东方梅地亚中心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委托,对“盛京银行北京分行东方梅地亚中心租赁项目”(招标编号:GXTC-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盛京银行北京分行东方梅地亚中心租赁项目
2.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3.项目预算:底价:年平均净租金不低于3,327万元,5年总净租金不低于16,635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低于底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中标人数量:一家
5.招标内容:本项目招标人拟将东方梅地亚中心2号楼、3号楼商业、办公、商务部分面积合计39,701.78平米(其中:办公36,357.97平米,商业1,955.02平米,商务1,388.79平米)整体出租给一家第三方机构,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具体需求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书”。
6.服务期限:5年。免租期为首年3个月,次年起每年1个月免租期,5年免租期共计7个月。
7.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8.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供应商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0万元(含)以上;
(3)供应商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含);
(4)供应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人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声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
(6)投标人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为0人(含)(须提供近6个月(2023年9月-2024年2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时间));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本项目投标时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一小时期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招标文件发售: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文件,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微信支付),文件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3月25日-2024年4月1日,9:00-11:30, 13: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28室)
(5)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10.答疑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书面答疑的方式,如有需要澄清的问题,请将需要澄清的问题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之前(书面形式和电子版本)邮件至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澄清问题回复以邮件形式至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须在法定时间内以“异议”的形式提出。
1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4年4月16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3.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4号东方梅地亚中心D座盛京银行北京分行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 行 机 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一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28室
邮 编:******
联 系 人:郑敏卓、李烁
电 话:010-********-808
传 真:010-********
电子信箱:gxzb_zmz@sina.com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5日
标签: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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