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陶楼镇陶西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采购项目
长丰县陶楼镇陶西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采购项目
长丰县陶楼镇陶西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采购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经镇主要领导研究同意,拟对陶楼镇陶西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征集,现将有关发包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4TLZGK008
2、项目名称:陶楼镇陶西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元。
4、发包方式:最低价中标(报名企业不得低于三家)
5、项目概况:陶楼镇陶西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相关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详见项目采购清单,具体内容见项目清单。
6、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7、服务地点:长丰县陶楼镇陶西社区
8、报名时间:2024年03月25日—2023年03月27日17:30
9、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8日 09:00
10、报名地点:长丰县陶楼镇政府财政所二楼招标室
开标地点:长丰县陶楼镇政府司法所二楼招标室
11、业主单位:长丰县陶楼镇陶西社区
12、其他要求:内容需满足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基本考评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
独立承担至少1个相关设备供货安装或广告牌制作安装相关业绩。
2.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含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含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含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含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 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30个日历天。
四、参与投标企业:
1、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社保参保证明。
2、报名方式:按报名时间递交材料,递交的资料应包含: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若要求有)、业绩(2019年1月1日以来的,至少提供一项,需包含网上中标公示及合同)、报价等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均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报名资料应装订成册,用档案袋密封,拆封无效,逾期不予受理。
五、合同签订: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对其不良投标行为上报发改委进行扣分,情节严重的,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予以处罚。
六、联系人及电话:罗振 0551-********
长丰县陶楼镇人民政府
2024年03月25日
陶楼镇陶西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采购项目清单(预算).xls
标签: 新时代文明实 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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