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县环卫所采购环卫作业车辆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青县环卫所采购环卫作业车辆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青县环卫所 | ||
行政区域 | 青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3月25日 16:14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3月26日至2024年03月28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15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7-******* | ||
采购单位 | 青县环卫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青县北环东路南100米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7-******* | ||
代理机构名称 | 青县明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青县民族小区5号楼1单元2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7-******* |
项目概况 |
青县环卫所采购环卫作业车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XHW-2024A-103
项目名称:青县环卫所采购环卫作业车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购置各类环卫车辆9辆,其中:单排小卡2辆,4方吸污车2辆、12方吸污车1辆、建筑垃圾运输车2辆、中转站垃圾箱运输车(自卸车4.2T)2辆。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具备独立承担本项目的实施能力;(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6日至2024年03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为网上开标,投标人须及时登录沧州市(全流程)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在线参与开标。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登录系统(网址: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后,选择“沧州市(全流程),打开【政府采购-交易文件下载】菜单,进行交易文件下载操作。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如遇到系统问题可咨询电话:400-998-0000。未按要求在平台系统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报名,其投标将被拒绝。3、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7-*******。5、未能及时下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6、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登录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县环卫所
地 址:青县北环东路南100米
联系方式:0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青县明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沧州市青县民族小区5号楼1单元201
联系方式:03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17-*******
九、附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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