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河高速公路原平至神池段服务区、停车区加油站租赁二次招标公告

灵河高速公路原平至神池段服务区、停车区加油站租赁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灵河高速公路原平至神池段(以下简称“本项目”)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交通发[2010]134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河高速公路(原神段)建设管理处,现委托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对灵河高速公路原平至神池段服务区、停车区加油站租赁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原平市麻地沟西,东接繁峙至大营高速公路和大运高速公路;终点位于神池县东湖乡北,西接神池至河曲高速公路和西纵高速公路。项目路线全长64.67km,主要经过忻州市所辖的原平、宁武和神池中的6个乡镇(分别为原平市的沿沟乡、崞阳镇和段家堡乡;宁武县的凤凰镇;神池县的龙泉镇和东湖乡)。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80km/h。
服务区、停车区基本简介:
轩岗服务区总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净占地132.42亩。其中主区综合楼2103平方米,附楼319平方米,加油站96平方米,机修145平方米,隧道管理站493平方米。副区综合楼2103平方米,加油站96平方米,机修145平方米。
神池停车区总建筑面积2351平方米,净占地65.5亩。其中主区综合楼552平方米,附楼272平方米,加油站96平方米,机修145平方米,隧道管理站493平方米。副区综合楼552平方米,加油站96平方米,机修145平方米。
轩岗服务区、神池停车区,高速公路两侧共计4处加油站。每处加油站规模相同:储油罐为30M3的6个,单枪加油机6个,罩棚面积721.35M2。
本次招标共 1 个标段,招标内容为:轩岗服务区、神池停车区,共4处加油站(只能用于成品油零售业务租赁经营(不含此业务以外的任何经营项目)),租赁意向期为10年,首次合同期限为5年。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依法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营性证照且合法有效,经营范围涵盖石油产品的销售或者石油项目的投资管理(以营业执照为准),并在人员、资金、经营管理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2、注册资本金不小于人民币3000万元(如为分支机构,其总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不小于人民币3000万元)。
3、投标人应具有长期、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
(2)具有《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
(3)与具有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签订了5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4、近五年内,至少有3个二级及以上加油站经营业绩。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经营,投标人应独家参与投标且在中标后必须由中标人自己经营,同时不得改变经营场所的使用功能。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的单位负责人)近3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

四、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资格后审最高价法。

五、招标文件出售
1、投标人应于北京时间 2016 年5月13日至5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6:30(北京时间)到山西省太原市钱江大酒店(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29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 10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2、投标人须持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如为分支机构,还需提供其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税务(国、地)登记证副本(原件,若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可不提供本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若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可不提供本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一套及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的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联系方式(包括投标人名称、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的加盖公章的A4打印件)以及以下三种资格证明材料中的任意一种购买招标文件:
(1)《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
(2)《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
(3)成品油供油协议(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以及供油方《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彩色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现场考察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考察。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有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任何责任。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7日10:00 时,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00~10:00之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中心(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街35号山西省交通运输执法局10楼会议室)。招标人于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组织开标。
2、投标文件的递交不接受邮寄方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灵河高速公路(原神段)建设管理处
地 址:山西省原平市崞阳镇
邮 编:036700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501号
邮 编: 100101
电 话: ***-********-***、831
传 真: ***-********
联 系 人: 袁先生、高先生
网 址: www.bjztc.com

2016年5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速公路 加油站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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