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研究生毕业鉴定和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研究生毕业鉴定和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全体毕业研究生:

为总结2024届毕业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树立和宣传一批优秀毕业生典型,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中南大研字〔2022〕14号),决定开展2024届毕业研究生毕业鉴定和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鉴定工作

(一)毕业鉴定对象:全体2024届毕业研究生

(二)毕业鉴定程序:个人通过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填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进行自我鉴定;导师对毕业生在校表现进行评价,签署意见;党支部或班委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填写班级鉴定意见;各学院(中心)党委或党总支签署组织意见(含辅导员审核和学院主管领导审核两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操作指南见附件3)

(三)归档:各学院(中心)组织全体毕业生打印已完成鉴定的《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骑缝装订,分别加盖学院(中心)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公章后,将登记表归入研究生学籍档案袋。

二、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

(一)评选对象

2024届全日制在校脱产攻读学位研究生(不含定向在职、委托培养研究生)

(二)评选比例

毕业年级在校全日制普通研究生的10%,获奖者由学校发文表彰,并发放荣誉证书(具体指标分配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1.“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五个方面基本素质评价均合格(60分以上)。

2.在就业过程中,能树立正确的择业观,正确处理国家需要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积极到国家需要的地方去工作,自觉遵守学校就业工作中的各项纪律要求。

3.参选研究生必须具备授予相应学位所需的基本条件。

在具备上述条件的情况下,读研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优先评为优秀毕业研究生:

(1)获得“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党员”等荣誉称号;

(2)在社会活动中,有突出的先进事迹,受到过国家或地方政府的表彰或其他奖励;

(3)获得个人单项奖或专项奖学金;

(4)非西部生源到西部、到基层(指县以下地区,具体所指地域见学校文件)工作并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不受指标限制,可直接列为优秀毕业研究生。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1.本人申请,基层组织(班委、党支部等)推荐产生人选。

2.各学院(中心)在征求研究生导师意见的基础上,评选出初步人选,并在本学院(中心)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各学院(中心)将本单位内公示通过的初选名单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再经全校范围内公示后,上报学校批准。

4.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填写《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操作指南见附件3),由学院(中心)将打印后的表格盖章后归入毕业生学籍档案。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中心)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需报送的材料包括: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请各学院(中心)于5月10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104室),电子版通过OA系统同步发送至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杨威。

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纸质版。各学院(中心)在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打印已完成审核的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加盖学院(中心)公章后,于5月24日前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104室)。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中心)要高度重视毕业研究生的毕业鉴定和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评选细则,保证毕业研究生鉴定和评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各学院(中心)要把毕业研究生的毕业鉴定和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作为实践育人工作的有效载体来抓,不搞形式走过场。通过毕业鉴定与评优工作,使毕业生受教育长才干,切实增强全体研究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与使命感。

(三)各学院(中心)要加强对评选优秀毕业生工作的宣传,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广泛宣传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表率示范作用,积极营造“评先进,学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研究生奋发进取、创先争优。

联系人:杨老师 严老师 ********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指标分配表

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

附件3:毕业鉴定和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操作手册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3月25日


标签: 研究生 鉴定 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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