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中医院“国家三级中医院”楼顶发光字制作安装项目网上竞采公告
重庆市江北区中医院“国家三级中医院”楼顶发光字制作安装项目网上竞采公告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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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需求描述: 详见网上竞采文件。 | ¥83,000.00 | 1(项) | ¥83,000.00 |
(一)线上上传响应文件
供应商请自行下载网上竞采文件并编制响应文件,在采购公告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前,将签字盖章完毕的响应文件电子档上传至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中心完成报价。
(二)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中心上传了响应文件电子档;
2.按时递交了纸质版响应文件。
(三)响应文件现场递交时间:2024年3月29日北京时间14:00-14:30。(若网上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档与现场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以现场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为准(报价除外,上传电子档与纸质版报价不一致的,视为无效响应)。
(四)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地点:重庆驰久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6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3月29日北京时间14:30。
1.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完成安装。
2.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中医院)
1.计价方式:采用合同总价包干形式,响应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
2.报价范围:本项目最高限价为:*****.00元。
3.报价原则: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服务费、劳务费、人工制作费、设计费、后期制作费、材料费、运输费(含装卸)、高空安装费、吊装费、税费、搬运费、吊车租赁费、安装辅料费、清洁费、税费、管理费、利润及风险费等所有一切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任何费用。
1.供应商成交后,成交供应商按约定时间提供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剩余10%款项于交付满一年后支付。
2.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以转账方式支付。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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