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开化县2024年度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和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的通知

关于公布开化县2024年度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和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制,切实加强水库、堤防、山塘、水电站等农村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保障工程安全运行,确保安全度汛,根据《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和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落实2024年度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的通知》(浙水运管〔2024〕3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开化县2024年度水库、堤防、山塘、水电站等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和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督促落实各项管理措施,认真做好水利工程日常管理和巡查工作,严格责任追究制,确保水利工程运行安全。各乡、村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全面负责属地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落实部署开展山洪监测预警和危险区人员转移工作。

以上责任人如有调整,则由相对应人任相关责任人。

关于公布开化县2024年度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和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的通知.pdf

开化县水利局

2024年3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全管理 山洪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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