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行政审批局关于选定会计师事务所的公示

邢台市行政审批局关于选定会计师事务所的公示

网络公示〔2024〕79 号

邢台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选定会计师事务所的公示

为推进我局项目审计工作顺利开展,结合目前工作实际,现需要选用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邢台市民见之家社保工作服务中心离任审计项目进行审计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

邢台市民见之家社保工作服务中心离任审计(2019年—2024年)

二、服务内容:对邢台市行政审批局受理申请项目中需要专家审计的事项按委托组织实施。

三、选定形式:网络竞价。

四、机构条件:

1、具备相应的资信等级和经营范围;

2、近一年审计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书;

3、审计机构法定代表人对该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4、申请人与审计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审计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审计活动;

5、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五、其他要求

1、申请人有提供本项目服务的能力且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提供合格的服务。

2、申请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审计服务费外的相关费用,无论结果如何,委托方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六、报价方式

采用单价报价,竞价机构在截止时间前扫描公告二维码进群参与竞价,委托人设最高限价,申请人向委托人报价为该项目审计服务费,报价只能报出一个价格,报出多个报价或超出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选定原则

采用平均价法。本项目最高限价为800元,申请人服务费报价最接近平均价且有能力全面履行合同的申请人确定为中选机构。(注:申请人小于三家采用最低价确定审计机构,出现报价一致情况,预中选人采取二轮或多轮竞价按最低价原则确定中选服务机构)

垂询时间:2024年3月25日14:00—3月26日14:00

垂询电话:0319—******* 孙晓飞

截止时间:2024年3月26日14:00


2024年3月25日


标签: 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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