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玛纳斯河东岸水环境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项目2号采坑治理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玛纳斯河东岸水环境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项目2号采坑治理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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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新疆玛纳斯河东岸水环境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项目(2 号采坑治理)监理竞争性磋
商公告
(招标编号:MCBZZB-2024-34-FW)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玛纳斯河东岸水环境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项目(2 号采坑治理)监理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7 万元,招标人为玛纳斯县自然资源局。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 号采坑需废料堆清运回填 7.19 万方,消方回填 28.76 万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玛纳斯河东岸水环境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项目(2 号采坑治理)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疆玛纳斯河东岸水环境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项目(2 号采坑治理)监理)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应包含本项目招标范围),在人员、资金、
设备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4、企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之“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之“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29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玛纳斯县三园西路与文苑路交叉口东南海润天玺酒店西侧裙楼 6 楼 604 室,
现场来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03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玛纳斯县三园西路与文苑路交叉口东南海润天玺酒店西侧裙楼 6 楼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03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玛纳斯县三园西路与文苑路交叉口东南海润天玺酒店西侧裙楼 6 楼
七、其他
一、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磋商者,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以上资料携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
件两套到新疆名诚博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玛纳斯县三园西路与文苑路交叉口东南海润
天玺酒店西侧裙楼 6 楼 604 室,领取磋商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发出
磋商文件,领取文件后不退。
1、磋商文件领取时间:从 2024 年 3 月 25 日到 2024 年 3 月 29 日
(每日北京时间 10:00~14:00 和 15:30~19:30 节假日除外)
投标保证金:1400.00(大写:壹仟肆佰元整)
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电汇(网银转账)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形式。
(1)若采用电汇(网银转账),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
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采用电汇(网银转账)
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
单位名称:新疆名诚博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玛纳斯县支行,
账号:9650 0701 0006 9489 59
开户行号:40 3885 4006 08 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
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项目名称,并注明
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2)若采用银行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银行的支行及以上,应
从基本账户开具。
(3)若采用担保公司保函,工程担保人应是依法注册的银行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
险机构。
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开始至结束时间(2024 年 3 月 25 日 10:00 时-2024 年 4 月 2 日 19:30
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
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
金视为投标无效。
二、磋商须知
1、投标人符合条件满足三家及三家以上方可开启磋商,磋商并不限定只进行一轮报价,如
果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在磋商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或重大
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
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玛纳斯县自然资源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玛纳斯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玛纳斯镇碧玉大道与双景路交汇处附近
联 系 人:牛先生
电 话:1519964035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名诚博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玛纳斯县三园西路与文苑路交叉口东南海润天玺酒店西侧裙楼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15352750889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生态保护修复 水环境 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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