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山镇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
梅山镇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
关于梅山镇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的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项目编号为“E341*****1003675”的工程招标项目“梅山镇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变更公告经招标人确认,现予以发布。
一、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十六、项目开标时间:2024年4月2日10时00分。十七、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活动。招标人代表及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地址为: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15楼第一开标室)不见面开标厅组织开标活动。
现更正为:“十六、项目开标时间:2024年4月10日10时00分。十七、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活动。招标人代表及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地址为: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15楼第四开标室)不见面开标厅组织开标活动。”其余时间相应顺延。
二、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无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须经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系统登记的,须已解除项目经理在建登记)。同时必须将有效的变更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合同提前履约完毕的(工程提前交工或竣工验收),必须将有效的该项目交工(或竣工)验收合格资料交工(或竣工)验收资料指:交工(或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交工(或竣工)验收并盖章的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如经查询、质疑或投诉后,核实投标人存在以上情形,但投标时未提供有效证明资料的,将被视为弄虚作假,其投标无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如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为改革后的电子证书,提供的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有手写本人签名,未有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不予认可。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评审应按《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
现更正为:“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如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为改革后的电子证书,提供的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有手写本人签名,未有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不予认可。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评审应按《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
三、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二十一、备注:“3、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国有投资项目,均对项目经理(建造师)、项目总工、安全员、施工员自开工之日起采用“IFA”(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勤、考核。”
现变更为:“3、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国有投资项目,均对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安全员、施工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自开工之日起采用“IFA”(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勤、考核。”
四、原招标文件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无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须经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系统登记的,须已解除项目经理在建登记)。同时必须将有效的变更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合同提前履约完毕的(工程提前交工或竣工验收),必须将有效的该项目交工(或竣工)验收合格资料交工(或竣工)验收资料指:交工(或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交工(或竣工)验收并盖章的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如经查询、质疑或投诉后,核实投标人存在以上情形,但投标时未提供有效证明资料的,将被视为弄虚作假,其投标无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如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为改革后的电子证书,提供的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有手写本人签名,未有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不予认可。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评审应按《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 | |
项目总工 | 1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
现更正为: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无在岗承诺函,格式参考附件)。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无在岗承诺函,格式参考附件。 |
项目总工 | 1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
五、原招标文件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
1、
九、承诺函
致:(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参加你方招标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现郑重承诺如下:
我单位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之前无在建工程包括已中标的待建工程(或原有在建工程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了有效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变更手续)。如发现有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或办理的变更手续不符合法定原因、条件、程序,经查证属实即构成以虚假信息(事实)投标,我单位自愿接受招标人及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给予的处理,包括中标无效赔偿,招标人损失,接受罚款以及投标资格限制等。
投 标 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现变更为:
九、承诺函
致:(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参加你方招标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现郑重承诺如下:
我单位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没有违反招标文件关于投标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岗项目的相关约定,否则,我单位自愿接受招标人及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给予的处理,包括中标无效,赔偿招标人损失,接受罚款以及投标资格限制等。
投 标 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2、
十一、投标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_年_月_日参加 (项目名称)施工的投标,我公司郑重承诺:
1、我单位已经充分理解本招标活动文件的一切内容,对本次招标活动文件内容 无任何异议,完全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保证无出借资质、 不挂靠、不转包、非法分包等违规现象,保证无围标、串标以及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否则 一经查实,我公司自愿放弃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接受招标人及主管部门按规定作出的其他相应处罚;
2、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或者我公司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形式和时间提交履约担保,或拒绝按招标人约定的时间和招标文件约定的合同条款签订合同的,我公司将无条件放弃中标资格,并接受招标人及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在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中,我公司熟知和了解招标文件、合同通用与专用条款及附件全 部内容,我公司承诺完全按招标文件及合同通用、专用条款及附件履行职责及义务。若我公司有招标文件及合同通用与专用条款所述的违约行为,我公司将无条件接受招标人或公共资 源交易监管部门根据合同要求、招标文件规定所做出的处罚;
4、我公司所安排的项目经理(姓名) ,该同志为 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号为: 。 我方承诺:我公司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无在建工程和中标待建工程,若我公司有隐瞒项目经理(建造师)有在建项目的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我公司将无条件接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处罚。
5、我方在施工过程中确保安全生产,施工期间由施工引发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我方负责;
6、在招标文件要求工期内,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任务,工程质量达到标准;
7、投标人在投标承诺函须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并严格遵守《六安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金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金寨县环境保护局、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在金寨县城区(含现代产业园区)在建项目工地设置喷淋设施降尘的通知》(金住建******* 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金城执***** 号)等有关规定,自觉服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否则自愿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
8、我方确保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达到安全文明工地标准,注意周边市政设施保护及沿途道路保洁工作,如出现损坏市政设施及路面污染现象,由我公司负责及时清扫。按时支付农 民工工资金并保证廉洁自律。
9、不提供有违真实的材料,不进行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投诉。
10、如我方违背了上述承诺,本项目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并由招标人将我 方的违约行为上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相关主管部门记不良记录,并纳入建设市场信用 信息管理系统。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现变更为:
十一、投标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_年_月_日参加 (项目名称)施工的投标,我公司郑重承诺:
1、我单位已经充分理解本招标活动文件的一切内容,对本次招标活动文件内容 无任何异议,完全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保证无出借资质、 不挂靠、不转包、非法分包等违规现象,保证无围标、串标以及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否则 一经查实,我公司自愿放弃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接受招标人及主管部门按规定作出的其他相应处罚;
2、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或者我公司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形式和时间提交履约担保,或拒绝按招标人约定的时间和招标文件约定的合同条款签订合同的,我公司将无条件放弃中标资格,并接受招标人及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在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中,我公司熟知和了解招标文件、合同通用与专用条款及附件全 部内容,我公司承诺完全按招标文件及合同通用、专用条款及附件履行职责及义务。若我公 司有招标文件及合同通用与专用条款所述的违约行为,我公司将无条件接受招标人或公共资 源交易监管部门根据合同要求、招标文件规定所做出的处罚;
4、我公司所安排的项目经理(姓名) ,该同志为 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号为: 。
5、我方在施工过程中确保安全生产,施工期间由施工引发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我方负责;
6、在招标文件要求工期内,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任务,工程质量达到标准;
7、投标人在投标承诺函须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并严格遵守《六安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金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金寨县环境保护局、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在金寨县城区(含现代产业园区)在建项目工地设置喷淋设施降尘的通知》(金住建******* 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金城执***** 号)等有关规定,自觉服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否则自愿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
8、我方确保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达到安全文明工地标准,注意周边市政设施保护及沿途 道路保洁工作,如出现损坏市政设施及路面污染现象,由我公司负责及时清扫。按时支付农 民工工资金并保证廉洁自律。
9、不提供有违真实的材料,不进行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投诉。
10、如我方违背了上述承诺,本项目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并由招标人将我 方的违约行为上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相关主管部门记不良记录,并纳入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金寨县梅山镇人民政府
安徽永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5日
关于梅山镇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的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项目编号为“E341*****1003675”的工程招标项目“梅山镇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变更公告经招标人确认,现予以发布。
一、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十六、项目开标时间:2024年4月2日10时00分。十七、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活动。招标人代表及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地址为: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15楼第一开标室)不见面开标厅组织开标活动。
现更正为:“十六、项目开标时间:2024年4月10日10时00分。十七、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活动。招标人代表及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地址为: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15楼第四开标室)不见面开标厅组织开标活动。”其余时间相应顺延。
二、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无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须经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系统登记的,须已解除项目经理在建登记)。同时必须将有效的变更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合同提前履约完毕的(工程提前交工或竣工验收),必须将有效的该项目交工(或竣工)验收合格资料交工(或竣工)验收资料指:交工(或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交工(或竣工)验收并盖章的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如经查询、质疑或投诉后,核实投标人存在以上情形,但投标时未提供有效证明资料的,将被视为弄虚作假,其投标无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如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为改革后的电子证书,提供的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有手写本人签名,未有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不予认可。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评审应按《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
现更正为:“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如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为改革后的电子证书,提供的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有手写本人签名,未有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不予认可。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评审应按《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
三、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二十一、备注:“3、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国有投资项目,均对项目经理(建造师)、项目总工、安全员、施工员自开工之日起采用“IFA”(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勤、考核。”
现变更为:“3、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国有投资项目,均对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安全员、施工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自开工之日起采用“IFA”(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勤、考核。”
四、原招标文件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无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须经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系统登记的,须已解除项目经理在建登记)。同时必须将有效的变更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合同提前履约完毕的(工程提前交工或竣工验收),必须将有效的该项目交工(或竣工)验收合格资料交工(或竣工)验收资料指:交工(或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交工(或竣工)验收并盖章的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如经查询、质疑或投诉后,核实投标人存在以上情形,但投标时未提供有效证明资料的,将被视为弄虚作假,其投标无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如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为改革后的电子证书,提供的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有手写本人签名,未有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不予认可。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评审应按《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 | |
项目总工 | 1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
现更正为: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无在岗承诺函,格式参考附件)。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无在岗承诺函,格式参考附件。 |
项目总工 | 1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
五、原招标文件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
1、
九、承诺函
致:(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参加你方招标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现郑重承诺如下:
我单位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之前无在建工程包括已中标的待建工程(或原有在建工程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了有效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变更手续)。如发现有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或办理的变更手续不符合法定原因、条件、程序,经查证属实即构成以虚假信息(事实)投标,我单位自愿接受招标人及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给予的处理,包括中标无效赔偿,招标人损失,接受罚款以及投标资格限制等。
投 标 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现变更为:
九、承诺函
致:(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参加你方招标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现郑重承诺如下:
我单位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没有违反招标文件关于投标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岗项目的相关约定,否则,我单位自愿接受招标人及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给予的处理,包括中标无效,赔偿招标人损失,接受罚款以及投标资格限制等。
投 标 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2、
十一、投标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_年_月_日参加 (项目名称)施工的投标,我公司郑重承诺:
1、我单位已经充分理解本招标活动文件的一切内容,对本次招标活动文件内容 无任何异议,完全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保证无出借资质、 不挂靠、不转包、非法分包等违规现象,保证无围标、串标以及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否则 一经查实,我公司自愿放弃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接受招标人及主管部门按规定作出的其他相应处罚;
2、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或者我公司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形式和时间提交履约担保,或拒绝按招标人约定的时间和招标文件约定的合同条款签订合同的,我公司将无条件放弃中标资格,并接受招标人及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在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中,我公司熟知和了解招标文件、合同通用与专用条款及附件全 部内容,我公司承诺完全按招标文件及合同通用、专用条款及附件履行职责及义务。若我公司有招标文件及合同通用与专用条款所述的违约行为,我公司将无条件接受招标人或公共资 源交易监管部门根据合同要求、招标文件规定所做出的处罚;
4、我公司所安排的项目经理(姓名) ,该同志为 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号为: 。 我方承诺:我公司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无在建工程和中标待建工程,若我公司有隐瞒项目经理(建造师)有在建项目的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我公司将无条件接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处罚。
5、我方在施工过程中确保安全生产,施工期间由施工引发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我方负责;
6、在招标文件要求工期内,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任务,工程质量达到标准;
7、投标人在投标承诺函须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并严格遵守《六安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金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金寨县环境保护局、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在金寨县城区(含现代产业园区)在建项目工地设置喷淋设施降尘的通知》(金住建******* 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金城执***** 号)等有关规定,自觉服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否则自愿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
8、我方确保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达到安全文明工地标准,注意周边市政设施保护及沿途道路保洁工作,如出现损坏市政设施及路面污染现象,由我公司负责及时清扫。按时支付农 民工工资金并保证廉洁自律。
9、不提供有违真实的材料,不进行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投诉。
10、如我方违背了上述承诺,本项目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并由招标人将我 方的违约行为上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相关主管部门记不良记录,并纳入建设市场信用 信息管理系统。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现变更为:
十一、投标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_年_月_日参加 (项目名称)施工的投标,我公司郑重承诺:
1、我单位已经充分理解本招标活动文件的一切内容,对本次招标活动文件内容 无任何异议,完全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保证无出借资质、 不挂靠、不转包、非法分包等违规现象,保证无围标、串标以及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否则 一经查实,我公司自愿放弃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接受招标人及主管部门按规定作出的其他相应处罚;
2、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或者我公司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形式和时间提交履约担保,或拒绝按招标人约定的时间和招标文件约定的合同条款签订合同的,我公司将无条件放弃中标资格,并接受招标人及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在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中,我公司熟知和了解招标文件、合同通用与专用条款及附件全 部内容,我公司承诺完全按招标文件及合同通用、专用条款及附件履行职责及义务。若我公 司有招标文件及合同通用与专用条款所述的违约行为,我公司将无条件接受招标人或公共资 源交易监管部门根据合同要求、招标文件规定所做出的处罚;
4、我公司所安排的项目经理(姓名) ,该同志为 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号为: 。
5、我方在施工过程中确保安全生产,施工期间由施工引发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我方负责;
6、在招标文件要求工期内,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任务,工程质量达到标准;
7、投标人在投标承诺函须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并严格遵守《六安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金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金寨县环境保护局、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在金寨县城区(含现代产业园区)在建项目工地设置喷淋设施降尘的通知》(金住建******* 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金城执***** 号)等有关规定,自觉服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否则自愿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
8、我方确保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达到安全文明工地标准,注意周边市政设施保护及沿途 道路保洁工作,如出现损坏市政设施及路面污染现象,由我公司负责及时清扫。按时支付农 民工工资金并保证廉洁自律。
9、不提供有违真实的材料,不进行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投诉。
10、如我方违背了上述承诺,本项目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并由招标人将我 方的违约行为上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相关主管部门记不良记录,并纳入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金寨县梅山镇人民政府
安徽永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5日
标签: 基础设施补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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