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工作方案》

《新余市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工作方案》

为巩固提升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强化粮食购销监督检查,切实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根据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活动部署,按照“严监管、强执法、重处罚,增质效、抓规范、促提升”目标要求,着力构建全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监管和涉粮企业内控治理协同发展新格局,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持续保持惩治涉粮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充分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管好涉粮企业,坚决维护我市粮食流通秩序和储备安全。全力推动全市粮食系统亮出监管铁拳、织密法治铁网、坚决捍卫纪法铁规,履职尽责从严开展执法监管,提升依法治粮管粮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升治理能力、执法能力和服务能力。及时化解隐患和进行问题纠偏,坚决整治腐败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压实涉粮企业运营主体责任,督促依法合规经营,有效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全面筑牢“渝钤粮仓”安全基石。

二、行动范围时间

“铁拳行动”覆盖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和政策性粮食购销等活动,重点突出地方储备粮管理和其他各类政策性粮经营活动。整个行动贯穿2024全年,于12月份结束并总结。

三、监督检查任务

(一)扎实做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

1.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各地要紧扣落实粮食购销职责清单要求,充分发挥“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指挥棒作用,全面对标考核要求,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粮食购销领域督查并强化结果运用,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落地,扛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责任。“铁拳行动”开展情况、案件查处情况将纳入2024年度责任制考核。

2.建立健全执法监管体系。各地要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做好全年粮食流通监管统筹组织,制定年度执法督查工作计划,落实“双随机”监管要求,对辖区内全社会粮食流通和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进行全面监管。要明晰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职责,构建与市场监管等涉粮部门和有关县(区)的跨部门、跨区域联合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全链条监管执法体系。

3.做好收购和出库环节监管。各地在粮油收购期间,要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涉粮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和粮食质量标准、计量器具使用等情况进行联合检查,有效形成监管合力,切实保护售粮农民利益,维护收购市场秩序。加强对地方储备粮等政策性粮出入库日常监管,加大对转圈粮、阻扰出库、擅自处置“溢余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4.做实库存检查和季度巡查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市局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政策性粮库存检查,完善跨区域交叉检查工作机制,查清政策性粮库存底数,严守新入库和库存粮食数量、质量等安全底线,检查粮食购销信息化建设及运用情况。落实粮食购销定期巡查制度要求,统筹结合各项检查,按季度对辖区内涉粮企业开展巡查,实现年度4次全覆盖。

5.加强粮食质量和安全生产等督查。各地要严格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加强对粮食经营者质量安全监管,重点监管不合格粮食处置、落实粮食质检制度等安全管理情况。依法依规开展对涉粮企业安全生产、落实粮油安全储存责任暂行规定和遵守粮库安全生产守则等情况检查,开展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等其他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严查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6.强化政策性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行为监管。各地要按照《江西省政策性粮油仓储企业管理规范(试行)》要求,督促政策性粮油仓储企业落实规范化管理,对企业库容库貌、设施设备管理、出入库作业要求等规范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对企业定期开展规范化管理评价,逐步建立本地区企业规范化管理体系,有效提升党建、仓储等方面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7.强化粮食购销信息化建设和成果运用。持续优化省市级粮食购销监管平台功能,强化系统前置校验分析,完善视频监督检查机制,开展视频抽查,规范企业管理,提升监管实效。

8.创新监管方式。加强粮食企业信用监管,结合信用评价结果,加大对信用评级低、问题频发企业检查力度。强化定期巡查、突击检查等检查方式的运用,切实提升监管质效。

(二)严肃开展粮食流通行政执法

1.畅通举报受理渠道。*****热线宣传情况纳入检查事项,督促粮食经营者在显著位置张贴热线海报,公开设立粮食购销监管投诉电话,有效发挥投诉举报渠道作用。推动建立投诉举报人奖励机制,有效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2.完善优化执法方式。健全执法工作机制,综合运用签订承诺书、下发整改通知书、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方式,督促指导企业及时改正问题、提高守法合规经营水平。组织开展“合规运营提升月”活动,推动建立行政执法“回访”制度,听取执法对象意见建议,改进执法工作作风。

3.严肃开展案件查办。从严开展涉粮问题线索核查,对查实问题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对首次或轻微违法等情形依法依规包容审慎处置,对屡查屡犯、屡罚不改等问题坚决依法运用顶格处罚、从重处罚等法律手段进行处置。杜绝“以管代罚”和防止“只罚不管”现象,提升监管效力。

4.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建立涉粮案件通报制度,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省、全市有影响力的和典型的案例进行通报,坚持“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弘法”,用身边案例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形成粮食执法震慑力。

5.深入开展普法学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结合“全员学法”活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江西省粮食流通条例》等法律法规纳入“八五”普法重要内容并加大宣传力度。采取编制应知应会手册、知识竞赛、宣讲培训和深入企业一线现场讲法等形式,督促涉粮企业建立学法知法常态化机制,引导粮食经营者尊法敬法和知法守法,着力打造守法经营、合规运营良好生态。

(三)着力夯实粮食流通监管基础

1.巩固提升监管水平。根据当前做好粮食流通监管新形势和新要求,针对公共法律知识、粮食流通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等内容,采取组织集中学习、入企实战演练和业务讲解培训等多种形式,于2024年12月底前分批组织全市执法监管人员开展全员轮训,提升执法监管水平。

2.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开展全市粮食流通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切实提升执法质量。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要求。使用统一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开展案卷评查,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和案卷管理,遵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和执行标准,建立“首违不罚”清单,确保法制统一、公平合理。

3.不断强化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明确本部门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职责的机构和人员,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及重大案件的日常监督与业务指导。定期通报各地行政处罚工作开展情况。落实《粮食执法办案工作约谈办法(试行)》要求,对执法办案工作不力的县(区)单位予以约谈。

4.强化执法人员管理。建立健全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和检查专家库,鼓励符合条件人员积极参与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对不符合执法要求的行政执法人员,要依法暂扣、注销或者吊销其行政执法证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检查专家激励机制。

四、工作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是不断提升依法管粮治粮质效、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为强化组织统筹,确保专项行动成效,市局将成立“铁拳行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业务科室具体推进落实各项任务,科学执行年度监管执法计划。

(二)依法开展行动。各地要认真贯彻《江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将“铁拳行动”作为推进粮食流通监管执法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实施,确保落地见效。要适时宣传交流,营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浓厚氛围,增强粮食流通行政执法权威性和公信力。

(三)强化工作调度。各地要压紧压实责任,强化工作调度督导,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努力促进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得益彰。各地于每月25日前报送“铁拳行动”行政处罚工作情况;6月15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总结,12月15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市局联系人:胡皓鸿。

附件:市粮食局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新余市粮食局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粮食流通监管工作部署,为切实强化我市“铁拳行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市粮食局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曾羽?市粮食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军绍?市粮食局副局长

成员:简细芽?市粮食局一级主任科员

?????胡皓鸿?市粮食局执法监督科科长

?????刘文胜?市粮食局办公室主任

?????严淑平?市粮食局仓储规划管理科科长

?????黄若昕?市粮食局粮食调控科科长

?????胡娇娇?市粮食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张毅?市粮食局执法监督科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执法监督科,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各有关科室配合共同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方案 流通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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