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县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博罗县县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博罗县城镇给水工程五年建设规划(2021-2025年)》(县城中心区分册)、《博罗县县城供水源水输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博罗县拟将东江罗阳江东村的取水口调整至杨村镇羊和,并对罗阳江东村取水口封闭,东江杨村段作为县城常用水源,稿树下水库作为县城备用水源,届时博罗县城供水格局将发生变化。为适应供水格局的变化,进一步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拟取消现状及规划均不再取水的罗阳镇东江饮用水源保护区,并在新建的东江杨村羊和取水口处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具体如下:
一、罗阳镇东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消)
1、保护区现状范围
罗阳镇东江饮用水水源地现为博罗县城水厂取水水源,于1999年经粤府函〔1999〕190号划定保护区,2014年,由于取水口由东江江东潭上移至上游700米处的江东村,惠州市对该保护区范围进行了优化调整,调整方案经粤府函〔2014〕188号批准颁布实施。保护区范围如下:
(1)一级保护区
水域:东江江东村取水口上游1500m至下游100m的河道水域。
陆域:一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向陆纵深50m的陆域范围,有河堤处至河堤近河侧路肩线。
一级保护区面积:1.09km2。
(2)二级保护区
水域:东江江东村取水口上游4000m至下游300m的河道水域,不包括一级保护区范围。
陆域:一级、二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向陆纵深80m,有河堤处至河堤外坡脚30m的陆域范围,不包括一级保护区范围。
二级保护区面积:2.74km2。
2、保护区取消说明
博罗县东江杨村段取水口建设工程预计于2025年4月建设完成,待工程通过验收并通水,县城水厂在东江罗阳江东村的取水口封闭后,取消罗阳镇东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区取消后,水质目标仍为II类。
二、东江杨村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
根据《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对新建的东江杨村羊和取水口,结合流域内地形情况、永久性的明显标志设置现状(公路、防洪堤坝、水工建筑物等)以及取水口上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情况,划定东江杨村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如下:
1、一级保护区
水域:取水口上游1000m至下游100m的的水域范围。
陆域:一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向陆纵深50m,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的陆域范围。
一级保护区面积:0.37km2。
2、二级保护区
东江杨村段取水口上游1.6km为芦洲-博罗东部六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因此二级保护区水域上边界与该水源保护区水域进行了衔接。
水域:一级保护区上边界上溯约1600m,下边界下溯200m河段的水域范围。
陆域:一级、二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向陆纵深1000m,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或防洪堤围迎水坡堤肩线,除一级保护区以外的陆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面积:2.76km2。
表1博罗县部分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前后对比
保护区名称 | 级别 | 调整前 | 调整后 | 水质目标 | 备注 | ||||
水域 | 陆域 | 面积 (km2) | 水域 | 陆域 | 面积 (km2) | ||||
罗阳镇东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一级 | 东江江东村取水口上游1500m至下游100m的河道水域。 | 一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向陆纵深50m的陆域范围,有河堤处至河堤近河侧路肩线。 | 1.09 | / | / | 0 | Ⅱ类 | 待东江杨村段取水口实际建成通水,罗阳镇东江取水口封闭后取消该保护区 |
二级 | 东江江东村取水口上游4000m至下游300m的河道水域,不包括一级保护区范围。 | 一级、二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向陆纵深80m,有河堤处至河堤外坡脚30m的陆域范围,不包括一级保护区范围。 | 2.74 | / | / | 0 | Ⅲ类 | ||
准 | / | 一级、二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向陆纵深1000m的陆域范围,不包括一级和二级保护区范围。 | 7.96 | / | / | 0 | |||
东江杨村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一级 | / | / | / | 取水口上游1000m至下游100m的的水域范围。 | 一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向陆纵深50m,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的陆域范围。 | 0.37 | Ⅱ类 | 划定 |
二级 | / | / | / | 一级保护区上边界上溯约1600m,下边界下溯200m河段的水域。 | 一级、二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向陆纵深1000m,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或防洪堤围迎水坡堤肩线,除一级保护区以外的陆域范围。 | 2.76 | Ⅲ类 |
图1罗阳镇东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图(取消)
图2 东江杨村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范围图(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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