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苏0281破3号江苏润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募预重整投资人公告
2024苏0281破3号江苏润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募预重整投资人公告
2024年01月16日,江阴市人民法院(以下称人民法院或江阴法院)受理江苏润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号为(2024)苏0281破申3号,由公司聘请江苏江民律师事务所担任江苏润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引导人(以下称引导人)。
为提升企业价值,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引进具有实力的投资人,现引导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江苏润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润泰公司)预重整投资人(以下称投资人),并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部分 债务人基本情况介绍
一、债务人企业基本情况
润泰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1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为周仲余,注册地址位于江阴市青阳镇锡澄路1387号,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债务人主要财产情况
润泰公司开发的房地产分为钻石广场和崇华城市广场,两个广场的开发均已审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一)钻石广场
钻石广场建筑面积*****.90平方米,其中:高层住宅406套,计*****.36平方米;可销售商业房产248套,计*****.99平方米;自持商业房产111套,计*****.99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634.76平方米;人防及地下车库*****.8平方米。
1、钻石广场的高层住宅406套全部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但均未办理产权证。
2、钻石广场可销售的商业房产共248套,其中: 234套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网签的房产中存在以房抵债或因欠款以网签买卖合同的方式用于担保的情况;另有未网签的14套房产计881.69平方米被江阴法院查封。
3、自持商业房产111套,其中:(1)58套计5441.14平方米因结欠债务,润泰公司已通过签订协议方式抵偿给债权人,未办理网签合同;(2)其余53套在公司名下。
4、地下室及人防工程部分,已销售车位131个,人防车位未发生销售但已移交给物业公司管理。
钻石广场土地使用权于2012年4月18日设立了抵押担保,担保范围为本金人民币5500万元及利息等。
(二)崇华城市广场
崇华城市广场建筑面积*****.6平方米,其中:高层住宅62套,计*****.82平方米;商业房产31套,计6518.24平方米;地下室3559.71平方米(含人防及地下车位52个)。
崇华城市广场的土地使用权于2012年4月18日设立了抵押担保,担保范围为本金人民币1500万元及利息等。
崇华城市广场的高层住宅、商业房产共计93套全部网签在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因处理抵押担保),但其中有36套高层住宅由公司预售,润泰公司收取预付款共计*******元(未办理网签合同,其中有6套房屋已由法院判决解除买卖合同)。
第二部分 投资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参与投资的意向投资人应为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政府机关以及自然人;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高消费名单;
3.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和管理水平,能保障投资计划的执行;
4.意向投资人可以是联合体。联合体须明确牵头人,并说明每个成员所充当的角色、分工及职责等情况。
5.引导人根据重整工作需要认为需要符合的其他条件。
第三部分 招募流程
一、报名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30日内。
2、报名方式:意向投资人应于2024年4月25日17时前将报名必要材料现场递交或邮寄引导人办公地址,并将报名材料的PDF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引导人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401室江苏江民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张栋。
联系电话: 139*****151。
邮箱:zado@163.com
(三)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主体资格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投资人介绍(含公司简介、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资产负债、主营业务、经营业绩等信息);若为联合体还需提交形成联合体的书面协议/承诺,说明各联合体成员的角色分工等;
3、章程、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等有权机构同意投资的相关决策文件(需提供原件) ;
4.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自成立始),如未经审计的,可提供财务报告(注:若投资人为金融机构的,可无需提供此项资料);
5.最新的征信报告;
6.相关业绩及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类企业重组、烂尾楼处置或其他破产重整案件业绩(如有);
7.保密承诺函(格式自拟)。
上述全部报名材料均应加盖投资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所有报名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伍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二、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期限不超过报名期限届满后30日。投资人向引导人出具保密承诺函(格式自拟),引导人配合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工作,意向投资者尽职调查所产生的费用由意向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人对于从引导人处获知的、尚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信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三、 投资方案
(一)提交期限及方式
在报名期限届满后30日内,投资人向引导人递交投资方案。投资人应提交投资方案一式伍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并予以密封,密封袋上注明投资人名称,同时需提交投资方案电子扫描件,扫描件应刻录到光盘或存入U盘,与纸质投资方案一并密封提交。提交方式与报名方式相同。
(二)投资方案内容
为依法有序推进债务人重整进程,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投资人应围绕偿债方案和经营方案制作投资方案,确保方案具有可行性,能够有效执行,投资方案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投资人可自行选择整体购买债务人全部资产、核心资产或重整的方式投资。
1.若投资人采用整体购买的方式,投资方案中须明确:
(1)承诺最低购买价格,该对价仅用于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各类债权的资金,不包括重整过程中涉及各种证照办理和变更、亏损核定、资产权属变更、债务豁免、视同销售、账务调整、其他可能产生的应由润泰公司承担的税费、处罚及经营成本。
(2)承诺付款时间,需明确是一次性付款,还是分多次付款及每次付款的时间和金额及相关履约保障措施。
2.若投资人采用其他方式投资,应向引导人提交具有可操作性的投资方案,投资方案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投资方式、投资金额、资金来源及支付期限,若采取承接股权方式参与投资的,还应当包括出资人权益调整的详细内容。
(2)债权清偿方案,应当按照法定顺序列明各类债权的清偿方案,包括各类债权的清偿金额、清偿方式及清偿期限等。
(3)经营方案,应包括具体开发方案、施工方案及销售方案等。
(4)有利于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安排。
(三)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金额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结合润泰公司核心资产价值,投资人在提交投资方案时需缴纳履约保证金。递交投资方案并缴纳足额履约保证金后,方视为《投资方案》提交成功。
2.计息约定
投资保证金缴存期间不计付利息。
3.退还时间
引导人决定终止招募的,引导人于招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4.履约保证金使用
投资人中选后,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转为应缴纳的等额投资款。
5.履约保证金的没收
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引导人有权没收投资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取消该投资人遴选或中选资格,另行选定投资人:
(1)投资人提交虚假参选材料;
(2)投资人提交投资方案后,拒不按照投资方案与引导人签订《意向投资协议》,或者违反《意向投资协议》约定的主要投资条款。
第四部分 特殊事项说明风险提示
一、特别说明
(一)本次招募以公平、公正、优选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公告适用于全体投资人。
(二)本公告不构成要约,本招募公告中所披露的相关信息仅是引导人为让各投资人初步了解债务人基本情况,并不完整、准确和全面,引导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同时应对知悉的润泰公司相关信息保密。
(三)本招募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及风险仅供参考,投资人应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二、风险提示
(一)债务人在建工程停工多年,部分建筑、设备及配套设施等可能存在损坏及资料缺失的情况,投资人应自行勘察资产现状,充分考虑有关资产的风险。
(二)因项目开发时间较久,部分施工规范、标准及要求已经变更,在以后施工及综合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引导人不对此承担责任,投资人应充分考虑施工及验收等有关风险。
(三)若人民法院不予批准转入重整程序,或预重整方案/重整计划草案未通过债权人会议表决,或人民法院未予裁定批准等非引导人原因导致无法重整的,引导人收取的保证金(不含息)将予以退回,投资人应自行考虑相关交易成本。
(四)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引导人不对本招募公告载明的数据承担保证责任,润泰公司的相关情况由意向投资人尽调后自行确认。
(五)本公告由引导人编制,解释权归引导人。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引导人的有关通知和要求为准。
(七)引导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预重整投资人招募。
本次招募由引导人组织,江阴市人民法院、润泰公司及全体债权人监督。
诚挚欢迎各投资方前来考察洽谈,参与润泰公司预重整投资。
江苏润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引导人
2024年3月25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