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分行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包件三、包件四、包件五、包件六招标公告

铁岭分行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包件三、包件四、包件五、包件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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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分行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包件三、包件四、包件五、包件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210002238F2401000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铁岭市
一、招标条件
本铁岭分行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
筹资金 0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岭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铁岭分行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6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3)包件三:开原市支行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 (004)包件四:昌图县支行食堂主副
食配送服务; (005)包件五:西丰县支行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 (006)包件六:调兵山市支
行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3 包件三:开原市支行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供应商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至投标截止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供应商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供应商法定代表
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
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六)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包件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 20%;
3.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权,比例超过 20%(国家控股的投标
人除外);
4.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
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七)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
的劳动合同及最近三个月为授权代理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004 包件四:昌图县支行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供应商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至投标截止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供应商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供应商法定代表
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
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六)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包件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 20%;
3.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权,比例超过 20%(国家控股的投标
人除外);
4.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
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七)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
的劳动合同及最近三个月为授权代理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005 包件五:西丰县支行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供应商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至投标截止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供应商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供应商法定代表
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
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六)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包件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 20%;
3.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权,比例超过 20%(国家控股的投标
人除外);
4.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
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七)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
的劳动合同及最近三个月为授权代理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006 包件六:调兵山市支行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供应
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至投标截止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供应商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供应商法定代表
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
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六)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包件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 20%;
3.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权,比例超过 20%(国家控股的投标
人除外);
4.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
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七)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
的劳动合同及最近三个月为授权代理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25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02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纸质文件方式通过现场领取,电子文件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购买招标文
件时须携带或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加
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3、
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4、信用中国截图(加盖公章);5、未
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禁入名录及人员名单截图(查询网站
https://jc.abchina.com.cn/jcgys/supplier/#/login,首页下方,提供未在名录及名单内
截图即可)(加盖公章);6、能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证明材料;7、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
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8、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
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及最近三个月为授权代理人
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联系人:郑巍、张彬、韦芳
电话:024-25158333-8130、
8131 邮件:huicheng_zb@163.com 传真:024-25840581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包件,售后
不退。地点: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06 室(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 20-1
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 20-1 号)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 20-1 号)
七、其他
(一)项目简介
采购内容:本项目拟对城区行(含市行本级及营业部、银州、新业)及县域行(含铁岭县、
开原、昌图、西丰、调兵山)8 家食堂主副食配送项目进行定点供货供应商采购,其中城区
行采购 2 家、县域行各采购 1 家,共计采购 7 家供应商。
采购有效期:采购有效期 5 年,其中首期合同 2 年。首期合同期满后,在采购需求与上一次
集中采购相比未发生本质变化,市场行情未发生较大变化的前提下,根据考核结果和财务事
项审批情况可签订有效期内剩余期限合同。
中标人数量:包件三至包件六,各确定 1 家。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0≦下浮率<100%
包件划分情况:本项目共划分 6 个包件,本次公告仅对包件三至包件六进行招标。
包件三至包件六,各包件投标人可兼投,但不兼中,每家投标人按照包件三至包件六的顺序,
依次只能中一个包件。
(二)澄清答疑时间安排
各投标人如果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要求,请于 2024 年 4 月 3 日 16 点前发送至
huicheng_zb@163.com 邮箱(邮件标题备注某某公司对铁岭分行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第**包
的澄清要求,提供 WPS 格式的澄清要求(无须盖章),和 PDF 或 JPEG 格式的澄清要求(须盖
章)各一份)。
(三)账户信息
开户名: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沈阳沈新路支行
账号:8112 9010 1250 0706 51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岭分行内控与法律合规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岭分行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 20-1 号
联 系 人: 郑巍、张彬、韦芳
电 话: 25158333 转 8130、8131
电子邮件: huicheng_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主副食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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