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工务段电池充电柜项目采购公告编号采购公告
包头工务段电池充电柜项目采购公告编号采购公告
包头工务段电池充电柜项目采购公告编号
BTGWD-JXJ-009
包头工务段拟定于2024年4月计划召开关于电池充电柜进行采购,现拟对电池充电轨最高限价进行公开询价确定:
序号 | 采购项目 | 型号 规格 | 单位 | 供货地点 |
1 | 电池充电柜 | 部 | 包头工务段各车间 |
具体说明见下。
二、主要事项
(一)产品技术性能要求
1.投标产品需具备以下功能:隔断充电、高温保护、短路保护、超功率保护、温湿度控制、散热功能、防火功能、充电异常报警功能。
2.插座采用5插孔设计,插座总数≥20个,并采用品牌插座。
3.柜体需使用高硬度合金材质制造,柜体表面进行脱脂、涂酸防锈处理。
5.提供投标产品的通过CMA或CNAS认证的国家认可的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扫描件。
(二)商务资质及售后服务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
5.采购方发现商品的数量、品种、型号、规格、质量、包装等不符合约定,有权向供货方提出异议,供货方应当在接到采购方异议后15日内进行处理并达到约定标准,否则采购方有权拒付货款,且该拒付货款的行为不构成采购方违约。
6.采购方发现商品的数量、品种、型号、规格、质量、包装等不符合约定,有权向供货方提出异议,供货方应当在接到采购方异议后15日内进行处理并达到约定标准,否则采购方有权拒付货款,且该拒付货款的行为不构成采购方违约。
7、报名产品必须符合商品描述,送货时提供发货清单(加盖公章),产品检验报告及产品合格证等作为验收依据,货物经相关技术人员验收与商品描述不符合,将视为是不合格产品并予以退货,并由供货方承担相关费用。
8、因送货产品不符合技术要求,造成的所有费用损失(不但限于商品本身的损失等)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同时按照国铁集团相关文件规定对不良供应商进行信誉评价及考核。
9、按要求时间发货,按收货地址配送,送货时按要求卸货。
10.询价函见附件,请填报完毕后,于3月28日前,传真至0472-*******,联系人:郑毅,联系电话:158*****324。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工务段
2024年3月25日
附件
询价函
包头工务段拟对以下物资物资进行采购,请贵单位根据表格所列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进行报价,确认无误后加盖公章,传真至包头工务段。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致:包头工务段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不含税) |
1 | 电池充电柜 | 个 | 三定 | ||
备注:以上物资必须确保正品,提供的报价应包括运输、装卸直至交付使用等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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