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租用公务用车招标公告
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租用公务用车招标公告
文章基本信息 | |||
采购类别: | 市级 | 招标编号: | |
采购人: | 兰州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 代理机构: | |
采购预算:(万元) | 15 |
兰州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租用公务用车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文件编号:JZ2016-25附2
二、采购名称及内容:租用公务用车(租用公务用车2辆,租期自车辆使用之日起一年)。
三、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该项目经过两次竞争性谈判,均因开标时,只有1家供应商到场,导致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拟定的实施单位理由
经多方考察论证后,该项目拟定的供应商为:兰州新通力东方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选择这家公司的原因如下:该公司是兰州通力企业所属的专业汽车租赁服务公司。现已成为西北规模最大,实力最雄厚的专业汽车服务机构。其业务包括:驾驶培训、汽车租赁、陪驾陪练、代驾服务、车辆救援、维修、汽车美容、各类涉车及驾驶员事务咨询、代理、搬家搬厂。
五、专家评审意见
专家一王晔明兰州市汽车租赁行业协会/会长
兰州新通力东方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为兰州市汽车租赁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为兰州租赁行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促进发展作用。该单位管理完善,发展趋势良性稳定,完全符合用车单位的用车需求,建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
专家二李伟兰州中驰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汽车维修高级技师兰州新通力东方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车辆在我单位定点保养,该单位所有车辆均能做到及时、有效的保养维护,对车辆的维护要求极高,能保证完成长、短期用车服务的车辆硬件需求,建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
专家三朱全胜甘肃天地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员
兰州新通力东方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依托自身完善的服务网络,严格的安全管理,已成为兰州及西北知名的租赁企业,在日常安全审核及查验中都能优秀的完成车辆安全监测、驾驶员安全考核,公司资质齐全,符合国家及用车单位要求,建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
六、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5万元。
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供应商名称:兰州新通力东方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新港城C区北门14-0005号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兰州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联系人:胡悦明电话:186*****322
十、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兰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2016年5月13日
标签: 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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